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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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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理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卫生健康行业主责,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为理念,纵深推进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全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治理能力,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和服务水平,加大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等法治工作力度,不断拓展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为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政治引领,筑牢依法行政思想根基。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始终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全面提升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能力。一是领导班子示范领学。严格落实党工委、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作为重点内容,全年组织中心组集中专题学法8次,召开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会议3次,深刻把握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二是干部职工常态研学。将法治学习纳入日常理论学习体系,通过“每周早学”、专题会议、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学习党内法规、法律知识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指导工作实践。三是多维培训强化赋能。积极组织参加省、州、市各级法治建设与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举办大理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共法律知识专题培训,邀请顾问律师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授课,有效提升了全系统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能力及法律应用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专业动能。

(二)强化审管联动,行业秩序日趋规范。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审管衔接与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一是创新模式提升审批效能。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优化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等事项流程,实现“随申随核、随审随发”。2025年共计办理各类卫生许可2266件;集中式供水卫生许可3件;医师执业注册774人、医师变更执业注册353人,注销25人,变更到军队1人,军队变更入1人,取消备案1人,合计1155人次;护士执业首次注册165人、护士执业变更355人、护士执业延续279人,护士重新注册1人,合计800人次,目前大理市共注册医师2755名,注册护士4296名。二是深化“出生一件事”集成改革。牵头联合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3次,开展流程实地体验4次,不断推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优化政务服务流程。通过展板、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宣传推广,全年累计办理“出生一件事”7165例,切实为新生儿父母“减负”,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三是扎实推进信用信息公示。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规范数据录入与报送流程。全年成功归集公示信息1481条,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严格规范执法,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执法裁量基准,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综合监督执法。扎实开展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监督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非法行医等行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查处7家诊所。全年监督检查各类单位9681户次,出动14914人次,完成“双随机”任务2029家,查处行政处罚案件206件,罚没款64.54万余元,受理投诉举报200余件,进一步筑牢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的“安全防线”。二是推行柔性执法与“安静期”制度。突出“柔性执法”理念,对情节轻微、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优先采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行政相对人经营行为的负面影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严格执行每月1-15日涉企行政检查“安静期”规定(除紧急情况外),全年未在“安静期”内开展入企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三是锻造高素质执法铁军。以机构改革整合为契机,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动态更新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名录库。通过专题培训、资格考核等方式,新增持证执法人员88名,全系统执法证持证人员达155名,执法力量与专业化水平得到实质性加强。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用好用活系统内阵地。依托医疗机构显示屏、宣传栏及“大理市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以案释法案例、规范经营告知书等40余篇,面向群众普及《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知识。二是融合主题广泛宣传。结合爱卫月、世界献血日、世界无烟日、“5.20”中国学生营养日、健康素养66条宣传等主题活动,将法治宣传融入健康科普活动,提升宣传渗透力与影响力,引导公众参与法治建设满意度评价。三是深入开展“送法下基层”。通过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大型义诊、健康体检、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社区(村组)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万余册,张贴海报2200余张,制作宣传栏1500余期,有效提升了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健康素养。

二、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决策合规。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带头学法,定期听取汇报,将法治要求贯穿于卫生健康政策制定、业务部署全过程。在出台重要政策文件、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前充分听取和吸收法律顾问的法律审查意见,全年咨询法律顾问意见21次,确保决策实体与程序双重合法。

(二)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监管执法一目录、五清单,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干扰、限制竞争行为,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法治化水平,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2025年,对政府采购和招标项目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涉及破坏营商环境、有碍商业公平竞争等内容。

(三)扎实推进检察建议落实。对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召开专题通报会进行“回头看”,剖析立案、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程序履行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会同市残联等部门及时认定市一院、市妇幼保健院等7家医疗机构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为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服务。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对托育机构的卫生保健、婴幼儿照护、食品安全等工作加强督导,加强对托育服务机构的监管。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了经营范围含有健康咨询(非医疗服务)、托育服务(非医疗服务)、护理机构服务(非医疗服务)、康复服务(非医疗服务)的经营户4487家,印发了《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医疗活动的告知书》,联合乡镇卫生监督员入户宣传,逐户走访排查,告知其经营中不得开展医疗相关业务,进一步规范了市场行为,建立了长效机制。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大理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主要表现在:

(一)理论武装需进一步走深走实。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性、贯通性理解有待加强,运用其指导实践、防范风险的能力需持续提升。

(二)全员法治素养需持续强化。部分从业人员法治学习的主动性、系统性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处理业务、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

(三)执法专业化水平需提质增效。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与规模扩张不同步,办理复杂疑难案件、规范执法细节的能力有待加强,执法公信力需进一步巩固。

(四)普法宣传影响力需拓展深化。宣传方式创新不足,覆盖面和精准性有待提升,普法实效与营造浓厚法治社会氛围的目标存在差距。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工作中,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相关重要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深化思想引领,把稳法治建设之舵。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纳入党工委、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和日常学习计划。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规范执法行为,彰显公平正义之力。加强卫生健康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通过专题培训、案卷评查、实战练兵等多种形式,切实提升执法人员法律适用、调查取证、程序规范及复杂案件办理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过程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强化案件查处,织密健康守护之网。围绕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岗位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积极探索打击非法行医执法有效措施,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司法等部门的联动执法力度,形成打击违法行医的强大合力,使非法行医行为无滋生的土壤,努力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四)创新普法格局,弘扬崇法善治之风。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创新卫生健康法治宣传形式与载体,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和线下阵地,围绕群众关切的热点法律问题开展精准普法。推动普法宣传进机关、进医院、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拓宽宣传覆盖面,增强普法实效,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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