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民政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正确指导下,大理市民政局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聚焦主责主业,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实现重点工作有成效、难点工作有突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2025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发挥领导作用,精准明确各项工作责任
坚决贯彻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制度规定,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问题、破解难题、促进发展的实际能力。坚持把法治民政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主要领导法治建设责任负责制。我局针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具体安排科学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检查。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
一是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平台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研究贯彻落实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相关文件和通知,确保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主要领导先后组织参加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各支部开展集中学习50余次。
二是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职工学习例会及党支部“三会一课”等会议27次,分别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持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跟进学习民政领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同时,在系统内举办法律讲座、开展法治培训,持续强化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思维,为依法行政夯实基础。
三是把普法工作作为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持续开展“4.15”全民安全教育日、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慈善日、“敬老月”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活动,结合书记院坝会、执法检查、低保入户核查等工作,积极开展殡葬管理、社会救助、儿童收养、社会组织管理政策法规等专题普法,到下属养老机构、救助机构、村(社区)进行相关普法教育,不断扩大民政法规政策知晓度。深入学习殡葬、社会组织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切实做到举一反三。
(三)循法依规履行职能,接续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一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针对重大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民主集中;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及时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争议案件处理,充分发挥其法律智库作用,确保各项工作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决策科学、办法可行、问题能解目标。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2025年,累计救助城乡低保对象4.62万户次,8.38万人次,发放低保金3634.9万元,以太邑乡为试点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和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共计新纳入低保对象4户6人。累计为8.8万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821.8万元。为135名在册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费218.81万元。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充分动员基层力量,在全市开展流动儿童摸排统计工作,核准比对流动儿童16770人、留守儿童1354人,并全面落实监护责任和关爱保护政策,有效推动流动儿童身心健康权益得到全面保障。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市慈善会开展社会救助“物质 服务”暨特殊困难群体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试点工作,对247户低保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群体家庭进行烟感报警器安装,保障困难群众消防安全。云南大理殡葬服务标准化建设项目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成功承办2025年全国“我们的节日·七夕”主题文化活动暨“云尚有礼·彩云之恋”云南省第二届集体婚礼”;“古生”“双廊”列入第三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苍山十九峰十八溪”“崇圣寺三塔”“龙尾关”列入第二批州级地名文化遗保护名录。
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处理信访系统、“12345”热线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网上受理办结工作。
四是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的委员提案办理。2025年市民政局承办19件建议提案(人大10件,政协9件),积极主动对接提案代表,定期汇报工作进展,确保每一件建议提案都得到认真研究和及时回复,采纳合理建议,改进工作方法。
二、2025年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困难。
(一)执法监督能力有待提高。执法权由下属单位收归机关,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待完善,专业人员缺乏,需加强执法全过程的监督及风险预警,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执法职责。
(二)工作人员执法纪律作风需加强。需工作人员将行政执法规范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主动加强自我约束,筑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防火墙”,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三、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谋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本单位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审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确保法治建设与民政业务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建立健全并带头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年度述法等制度,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作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从顶层设计和制度机制上筑牢法治根基。
(二)协调破解法治建设难题。针对民政领域行政执法、政务服务、风险防控等重点环节,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行政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等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牵头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层级的法治建设难点问题,如在殡葬管理等方面,推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和协作机制。强化督查问责,对法治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亲自督办,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民政领域得到严格执行。
(三)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主要负责人带头尊崇法治、厉行法治,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坚持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带头领学、解读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面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民政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诉求。通过率先垂范与持续推动,有效带动本地区、本系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首要责任的落实机制,健全并严格执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与责任问责制度,确保法治建设全面融入民政整体工作。深入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和专题讲法活动,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推动全局法治建设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二)普治并举,优化服务。一是强化民政机关普法主体意识,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入钻研法律法规,提升法治素养与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实施以点带面的普法宣传策略。紧密结合低保、儿童关爱、残疾人帮扶等入户业务工作,面向重点人群精准宣传民政相关法规。
(三)规范执法,提升素能。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督查问责,明确时限与责任,确保案件高效办理、依法办结。二是制定系统、科学的法治学习计划,强化实践锻炼与考核评估,切实提高民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