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2025年第三季度“阳光养老”公示
为进一步落实《大理州民政局关于实施“阳光养老”行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人员补助类养老项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高龄津贴
项目主要内容:对具有本市户籍的80-89周岁老年人发放50元/人/月、90-99周岁老年人发放100元/人/月的保健补助,对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400元/人/月的长寿补助。
实施情况:2025年7月1日-2025年9月30日,大理市发放高龄津贴51255人次,284.85万元。
截至9月30日,2025年大理市共发放高龄津贴发放152021人次,844.18万元。
项目负责人:段燕飞 联系电话:0872-2254407
实际效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高龄老人基本生活。
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项目主要内容:自2023年4月1日起,对具有本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发放50元/人/月的服务补贴。
实施情况:2025年7月1日-2025年9月30日,大理市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785人次,3.925万元。
截至9月30日,2025年大理市共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2292人次,11.46万元。
项目负责人:秦亚松 联系电话:0872-2254406
实际效果:贯彻落实《云南省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