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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馨园小区公租房调整租金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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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馨园小区公租房于2014年1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达12000平方米,共建成公租房238套根据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市公租房租金标准等事宜的批复》(大市政批[2014]5号)文件规定,明确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基准租金标准为:大理创新工业园区片区7元/月/平方米。瑞馨园小区公租房位于满江片区,按文件规定租金标准应为7元/月/平方米。投入使用初期由于交通及生活便利性欠佳等因素,入住率较低,所以该小区公租房租金标准执行4元/月/平方米。

目前瑞馨园小区公租房周边交通状况显著改善,周边生活设施齐全,住房需求增长,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同时公租房附属配套设施维护、维修及管理等费用均在逐年增加,已造成公租房运营管理方无法维持维修维护及管理等成本。此前执行4元/月/平方米的租金标准,相较于大理市人民政府文件公租房租金标准,以及周边房屋市场租金标准,明显偏低。

现经管委会研究决定依照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市公租房租金标准等事宜的批复》(大市政批[2014]5号)文件规定,对瑞馨园小区公租房租金标准进行恢复调整,具体如下:

一、202551日起,新入住瑞馨园小区公租房的住户,租金标准按照7元/月/平方米收取。

二、已承租瑞馨园小区公租房的住户(原住户),在当前合同期限内租金标准不作调整,待租期满在下一期合同续签之日起,租金标准将按照7元/月/平方米执行。

附件: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市公租房租金标准等事宜的批复.tmp

特此公告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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