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城市幸福驿站”项目建设审核小组根据《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全面推进就业“幸福驿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4〕52号)、《大理州人社局关于规范使用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建设大理就业“幸福驿站”的通知》(大人社通〔2024〕18 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24〕16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召开全省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暨就业“幸福里”社区建设推进会议的通知》附件2“云南省就业幸福里社区和云南省零工市场认定名单”;2024年9月9日,“大理·城市幸福驿站”(以下简称就业幸福驿站)被认定为全省首批11家“云南省就业‘幸福里’社区”之一,州级下达给予了中央就业补助资金50万元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建设“幸福驿站试点”工作。
2025年4月,我中心成立就业幸福驿站项目建设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对照上级政策规定和各项指标任务,实地开展了综合评估中期考核,并按规定程序拨付了第一批补助资金150万元。
2025年12月12日,管理运行就业幸福驿站的大理鼎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好公司)报我中心《大理州2024年试点建设就业“幸福驿站”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申请审批表》和项目建设终期补助资金的请示等材料,申请给予拨付第二批建设补助资金100万元。
审核小组对照上级政策规定和各项指标任务,实地综合评估考核了运行1年多的就业幸福驿站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各项成效等;最终就业幸福驿站项目建设综合运行成效终期评估考核得93分,评定为A级,项目运行成效为优良级。
对照上级政策和综合运行成效终期评估考核情况,经我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和报请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拨付给管理运行就业幸福驿站的鼎好公司项目第二批建设补助资金100万元(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作为用于支持就业“幸福驿站”建设。
现在拨付资金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工作日联系以下电话。
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872-2128069
大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0872-2125591
大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