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二、法律援助范围
公民因经济困难需要打官司等方式维护下列事项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是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民事权益的;
(七)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
(八)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
(九)其他涉及民生的就业、就医、就学等事项。
三、法律援助对象及条件
(一)公民因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无须出具经济困难证明。但应当出具相应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1.农村“五保”对象;
2.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
3.无固定生活来源且伤残等级为一到五级的残疾人员;
4.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5.有县级以上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的职工;
6.依靠抚恤金生活的人员 ;
7.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
8.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9.遭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临时性经济困难人员。
(二)确因经济困难或者其它原因没有委托辨护人的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或受害人。
(三)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包括盲、聋哑残疾人、未成年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辨护人的被告人。
四、法律援助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