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大理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大市发〔2019〕30号)要求,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现将大理市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市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2019年底,全市纳入国有资产统计范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有71户,其中:市本级34户、经开区22户、度假区6户、海开委9户。
1.资产负债情况
2019年底,全市国有企业总资产为425.2亿元,比上年增加0.04%,其中:市本级157.71亿元、经开区103.22亿元、度假区25.02亿元、海开委139.25亿元;总负债218.55亿元,比上年下降8.5%,其中:市本级83.23亿元、经开区57.82亿元、度假区15.87亿元、海开委61.63亿元;所有者权益206.65亿元,比上年增加10.98%,其中:市本级74.48亿元、经开区45.4亿元、度假区9.15亿元、海开委77.62亿元。总体资产负债率为51.4%。(参见图一)
图一: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情况图(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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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工及工资情况
2019年底,全市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共2,118人,其中:市本级1,734人、开发区109人、度假区135人、海开委140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02万元,比上年增加2.71%,其中:市本级7.2万元、经开区7.86万元、度假区7.51万元、海开委5.52万元。
3.生产经营情况
2019年底,全市国有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共有57户,其中:市本级21户、经开区21户、度假区6户、海开委9户;57户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中有29户企业盈利、28户企业亏损,其中:市本级盈利14户、亏损7户,经开区盈利7户、亏损14户,度假区盈利4户、亏损2户,海开委盈利4户、亏损5户。
2019年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总数为21.35亿元,其中:市本级12.16亿元、经开区6.8亿元、度假区0.58万元、海开委1.82亿元;上缴税费3.02亿元,其中:市本级1.94亿元、经开区8,100万元、度假区925.27万元、海开委1,665.1万元;利润总额为2.04亿元,其中:市本级6,886万元、经开区7,000万元、度假区-542.44万元、海开委7,077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国有资本经营利润上缴比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2019年,全市共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74万元,其中:市本级524万元、经开区660万元、海开委150万元、度假区4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72万元,统筹用于保障基本民生。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安排2,209万元,其中:市本级1,050万元、经开区866万元、海开委200万元、度假区93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2019年底,全市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共201个,其中:市本级181个,“两区一委”20个;行政单位机构67个,事业单位机构134个(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2019年底,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43.04亿元,其中:市本级87.77亿元、经开区38.79亿元、度假区3.48亿元、海开委13亿元;负债总额37.24亿元,其中:市本级24.99亿元、经开区5.95亿元、度假区2.43亿元、海开委3.87亿元;净资产105.8亿元,其中:市本级62.79亿元、经开区32.85亿元、度假区1.05亿元、海开委9.12亿元。
按资产构成来看,流动资产总量71.18亿元,占资产总额49.76%;固定资产19.79亿元,占资产总额13.84%;在建工程45.96亿元,占资产总额32.13%;长期投资1.72亿元,占资产总额1.20%;无形资产2.18亿元,占资产总额1.52%;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已入账部分2.21亿元,占资产总额1.55%。(参见图二)
图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整体情况图(按资产构成分)(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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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单位类别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量81.49亿元,负债37.24亿元,净资产44.25亿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61.55亿元,负债15.46亿元,净资产46.09亿元。(参见图三)
图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资产负债情况图(按单位类别分)(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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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1.土地资源情况
2019年底,全市国土总面积1,738.63平方千米。其中:山地(非坝区)面积1,240.87平方千米,占总面积71.37%;坝区面积497.75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28.63%(坝区面积中洱海水域面积244.52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14.1%)。
按土地利用分类,全市农用地面积126,600公顷(其中:耕地24,856.09公顷、林地87,747.44公顷、牧草地13,999.92公顷);建设用地16,875.3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106.13公顷;其他土地30,384.54公顷(其中:水域面积25,936.85公顷、自然保留地面4,447.69公顷)。(参见图四)
图四:土地资源情况图(单位: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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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矿产资源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探矿权5个,登记面积46.37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56%。按矿种分:铅矿1个,金矿3个,金多金属矿1个;主要分布:凤仪镇3个、太邑乡2个。
全市现存采矿权14个,登记矿区面积3.9496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的0.21%。按矿类分:贵金属矿产1个,为金矿,液体矿产1个(矿泉水),非金属矿产12个:其中:萤石矿1个,水泥及建筑用石料11个。主要分布:大理镇1个,凤仪镇4个,开发区3个,海东镇1个,太邑乡2个,挖色镇3个。
3.森林资源基本情况
2019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40.41%。林地面积9.58万平方千米(其中:公益林面积5.8万平方千米、商品林地面积3.78万平方千米);森林面积为7.02万平方千米;森林蓄积为355.6万立方米。
4.水资源基本情况
2019年底,全市降水量为833mm;年度用水总量1.2264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灌溉用水0.2811亿立方米、工业生产用水0.4573亿立方米、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水0.4564亿立方米、其他用水0.0316亿立方米,共收取水资源费107.01万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1.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进一步增强
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实出资人代表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实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全覆盖,建立了分类监管新机制,国资国企监管职责更加清晰。2019年,全市共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7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72万元,统筹用于保障基本民生。
2.加强党对国企的全面领导,推进党建工作与国资监管工作相统一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持续推进党建工作要求进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企业研究“三重一大”决策问题的前置程序,把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贯穿于企业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
3.完善监管机制,国有资产管理运行更加有效
健全和完善对国有企业的考核评价机制,根据企业特点、功能性质,设置考核指标,确定考核目标,下达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任务,年终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度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形成审计报告。以考核、审计等方式督促国有企业履行职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健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合理规范企业负责人收入水平,调动了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
加强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的监管,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报审规定,坚决杜绝出现国有资产贱租乱租现象,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1.制度建设促管理
先后制定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清查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了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链条制度管理体系。严控资产配置,根据单位人员级别和内设机构数量,结合单位资产存量,实施资产配置价格和数量的双重控制;严管资产使用,规范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行为及收益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收益;严格资产处置,提高资产处置效率,规范处置流程,处置收入依法上缴国库,提高了资产处置透明度。
2.有效管理资产收益
我市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收益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应收尽收、规范使用,严禁隐瞒、截留、坐支和挪用。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出租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完税后净收入通过税务系统全额缴入市财政国库后,纳入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3.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
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均纳入系统管理,全面实行资产卡片信息化管理;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线上审批,按岗位职责,合理配置系统权限。正确、全面、及时地记录资产增减和使用等情况,真实反映资产变动情况,实现全方位信息化管理。
(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
1.强化规划管控引领,国土空间格局持续优化
按照省、州关于对洱海保护和空间管控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组织推进县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引入国际规划机构和原总规编制单位及相关国内团队采用“1+1+N”模式,按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协作开展大理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已将规划成果文本上报审查。
2.严格耕地保护,促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和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确保我市29.8125万亩的耕地保护任务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严格执行禁止供地和限制供地政策,对建设用地实行有保有压、区别对待,优先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加快实施旧城棚户区改造,逐步实现我市城市发展由横向周边拓展向地上空间拓展,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
3.开展统一确权登记,管理职能体系基本形成
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健全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制度;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建立并完善“一窗受理”流程;率先在全州范围内开通证书或证明邮政快递服务;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国土资源保障工作进一步强化。
4.严格落实督察执法,自然资源保护修复利用不断加强。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要求,对46个关停非煤矿山中的31个矿点作工程治理修复,9个矿点作自然修复。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市、镇、村、组、农户五级责任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监察网络,对发现的集体土地违法行为、新增违章建筑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三、存在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1.监管力量薄弱,国有企业监管难度大
我市国有企业点多面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难度较大。无论从种类、数量,还是从识别、变化等,都比较复杂,监管起来十分困难。加之人员配备较薄弱,部分存在兼职情况,系统性、专业性不够,监督难以到位。
2.国有企业资金压力较大,筹融资难
市属国有企业由于财政出资资本不到位,资本金以债权形式挂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其次融资渠道有限,为求生存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融资很难风险很大,加之历年政府项目投融资、周转资金借款等需收回的资金一直未予落实,导致公司资金链高度紧张,资金流动性严重不足,制约公司驱动发展。
3.投资收益较低,经营困难
大理市国有企业“小、散、弱”情况突出,主营业务不精不强,产业结构单一,专业化能力弱,缺乏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企业收益不高;其次国有企业资产中,经营性资产占比较小,随着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的加速推进,经营性资产进一步减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长乏力。
4.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未配齐配强、专业性人才紧缺
多次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在国企兼职问题后,部分企业经营班子职数长期空缺,对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形成了极大制约。国企职工整体素质不高,结构单一,高精人才的招募难度较大,转型多元化发展人才不足,能独当一面的管理和研发创新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更缺乏,专业人才引进、培训和聘用受制约。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上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现象,资产管理员大多兼职或由机关内勤人员兼任,变动频繁,直接影响着全市资产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2.管理环节上
资产配置不均衡、不合理、家底不清等问题仍然存在;资产集中调配、共享共用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存在资产闲置、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不够精细,资产权属、管理责任不清。
3.热点难点亟待攻克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由于总体情况复杂、历史积淀多等原因,难点问题难以解决。如:个别单位土地房屋因权属不清难以界定资产所有权,无法办理产证等,导致资产盘活性差。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价值无法准确核定,导致难以入账等。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1.土地资源需求与承载能力、开发建设与耕地保护矛盾突出
城镇建设和农村建设对耕地形成双向挤压,国土开发空间约束凸显,尤其是海西片区国土开发空间已极其有限,土地资源承载能力已近上限。耕地保护政策日益从严,而项目用地保障要求越来越高,同时还要解决农村居民建房用地需求问题,难度前所未有。
2.土地资源粗放利用现象比较严重,矿产资源监管形势不容乐观
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偏低,在土地开发形式、开发结构、开发密度、开发强度、开发效益方面存在差距,一些领域囤积土地抵押融资问题较为突出,土地闲置问题严重。此外,无证采矿、非法采矿等违法违规问题依然存在。
3.自然资源领域社会矛盾依然尖锐
一定程度上存在群众利益让位于项目建设、拖欠征地补偿款、不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障费用等现象,有些建设项目存在违法用地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抓好国资监管队伍建设
配齐配强国资监管机构和专职人员,提高对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视。不断加强政府国资监管部门的自身建设,依法依规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的学习与积累,根据监管行业的特点,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2.理顺产权关系
通过理顺产权关系,明确产权主体和产权利益边界,落实企业自主权,形成一套完善的国有资产产权运营监管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3.配齐配强企业领导班子
采取组织选拔、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等方式配齐配强企业领导班子。逐步建立优秀企业经营市场配置机制,培养一批善于资本运营的企业经营人才,大胆选用勇于开拓。要重视发现、培养和起用优秀企业干部,增强企业领导班子的活力和凝聚力。
4.夯实国有资本管理法规制度体系
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的提升。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工作,以党建工作促进国有资产有效监管。
5.优化结构,重组整合部分市属国有企业
对已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按照清理“僵尸企业”政策进行资产重组或实施清算破产;对连年亏损经营困难、丧失融资功能的部分平台公司,通过采取撤销、划转、兼并重组等方式来盘活资产,提升效益;精简企业管理机构和人员,促进现有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市场化转型升级。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强化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意识
一是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各部门各单位资产管理规范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自觉依法管好资产,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教育与宣传,提高政策理解能力。三是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做到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
2.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一是结合资产清查摸清家底。在全面清查资产的基础上,深入问题整改,理清资产权属、管理与使用情况,掌握资产经营和收益情况,摸清家底健全台账。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我市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配套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力度。强化资产处置数量、质量监控管理,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数据信息支撑。
3.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
突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产权变动的监督,推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探索资产配置合理标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范和完善资产处置管理,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1.理顺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在国土资源转变为自然资源管理后,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管理。
2.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增加,应当积极协调,争取增加市自然资源局人员编制。
3.由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水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规范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改进报告体系,完善报告内容。
特此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