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镇委员:
您在政协大理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本土企业优先发展的提案》(第10040244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发展改革局深刻认识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提案办理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在收到提案后,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市税务局、市政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会办单位进行对接,认真研究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先行政策,逐条进行分析,及时与您进行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您的意见建议,达成共识。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您反馈的政策资源分配失衡、企业成长生态失衡、可持续发展能力受损等情况,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现阶段您反映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建立本土企业优先发展机制”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我们严格执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允许所有市场主体“非禁即入”,国企、央企、民企均可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按照法定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一步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隐性壁垒突出问题,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可以平等参与各类招标投标活动。二是老字号市历史悠久,传承独特产品、技艺或服务、理念,取得社会广大认同的品牌,具有鲜明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和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丰富的经济文化价值。我们认为促进老字号持续健康发展,将老字号所蕴含的优秀传统文化更多融入现代生产生活,对实施品牌战略、实现自主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云南老字号”评定规范》的规定,结合大理市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大理老字号”评定规范,继续夯实老字号保护体系,优化老字号传承,不断壮大老字号队伍。截至目前,大理市共申报省级老字号8家,获批2家。三是《大理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激励办法》、《大理州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涵盖人才引进范围对象、生活保障政策、创新创业政策、工作机制、考核管理等内容。在政策支持方面,将对引进人才在创新创业、编制聘用、职称评聘、住房保障、生活待遇、户籍管理、医疗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交通服务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生活待遇方面,引进的人才将获得20万元到40万元不等的生活补贴;住房保障方面,通过人才公寓、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相结合,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
(二)关于“优化项目准入机制”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明确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并提高了对中小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明确要求不得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确保市场公平竞争。二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对联合体招投标的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已经明确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三是根据《企业投资核准项目和备案管理办法》《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无论任何企业参与项目建设,我们积极做好服务工作,列明项目核准的申报材料及所需附件、受理方式、审查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且未擅自增减审查条件。
(三)针对“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继续优化金融服务,加大对企业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加大首贷、信用贷投放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创新推出“头雁贷”、“农担贷”、“民宿E贷”、“金蔬贷”、“经营贷”、“小微贷”等多种金融产品。持续优化金融服务,主动向民营企业推送《“五篇大文章”金融产品一本通》,该政策汇编了全省各银行机构在五个金融领域信用类、其他类贷款产品关于客户准入、申报条件、期限利率等详细情况,提升经营主体对金融助企惠企政策知晓率和贷款便利度。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和涉农信贷投入持续增长,2025年一季度末,大理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50.22亿元;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降低农业融资成本,2024年我市与省农担公司签订政担合作协议,设立300万元农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已到位资金100万元),全力支持我市农业主体融资。二是发挥云南省融信服平台作用,建立大理市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积极发挥“牵线搭桥”作用,广泛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营造“万企进平台”良好氛围,以信用信息撬动金融资源,让一笔笔授信资金通过“服务专区”注入千万户民营企业,着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2025年5月15日,大理市走访企业6272户、申报清单企业3169户、推荐清单企业3049户,合计授信2072户,累计授信金额273096.98万元,累计发放贷款1323笔,累计贷款243899.56万元。
(四)针对“构建成长赋能平台”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企业家学院旨在培育、引导、服务具有大视野、大格局的高超战略管理能力,敢为人先的创新能力、擅于管理和资源整合的企业家队伍,对未来大理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入研究,探索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把政治建设作为核心环节,做好党外人士教育培训,加强互动交流增进彼此理解,在学思践悟中“共筑同心”;聚焦队伍建设,以服务地方发展为落脚点培养高素质人才,探索党外人才联合培育机制,充实统战团体,在实践锻炼中“共育人才”。二是我们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实行市级领导联系挂钩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将现有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由市级领导等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开展为企业服务工作,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以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为切入点,及时了解企业所急所盼,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协助、引导企业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践行“发现问题—协调解决—落实问效”服务举措,打好桥梁纽带。三是落实“帮办代办”重点事项,规范服务流程,细化服务内容,确保更多企业享受规范优质政务服务。紧盯服务群体,对提出帮办代办申请的企业,尤其办件量大的市场主体登记业务,免费提供全程陪办、主动帮办、免费代办服务。
(五)关于“健全监督保障体系”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我们高度重视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保主体、增主体、活主体、强主体”并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准入服务,搞好政策扶持,强化监测分析和工作督导,把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调度和通报,截止2024年12月底,大理市实有企业32527户,较2023年底净增2581户,增长8.62%。二是开展“市长巡诊、会诊,局长坐诊、上门问诊”,3月4日召开2025年大理市第一次“市长会诊”专题会,与企业家面对面交流,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存在困难以及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会后,根据企业反馈诉求,形成2025年“市长会诊”助企纾困问题清单(第一批),由市政府督查交办涉及部门,并按时进行调度,确保企业家反馈述求和建议落实到位。三是畅通投诉渠道,以云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为抓手,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投诉问题的分办、协调、督办工作,确保平台投诉“事事有交代、件件有回音”。针对投诉频次高、群众影响大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协调多部门联合参与,通过“解决一件事”做到“破解一类事”,切实发挥营商环境投诉举一反三的效能。同时,202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立了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平台中“诉求和建议”栏目已正式启用,进一步丰富民营企业反映问题的渠道,是更好帮助民营企业解决问题的重要抓手,广大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提交诉求和建议,实时查看办理进度。
在接下来工作中,市发展改革局将继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构建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企业满意的政策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亲”上加“清”的政商环境,切实优化提升大理市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