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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124号的答复(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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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理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代表建议0124号的答复(A)

李庆、陈雪平、黄东铃代表:

诸位在大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上提出的“关于统筹规范管理大理市公共停车场(位)”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截至2022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30万辆。随着大理旅游市场持续上升的态势,据不完全统计,在2023年旅游高峰期每天进入大理市的自驾游车辆约为2万辆,而据统计城区范围公共开放停车泊位仅有1.7万余个,面对庞大的停车需求,我市停车供需矛盾异常突出,进一步盘活城市公共停车资源,提升停车位泊位利用率,改善道路通行环境迫在眉睫。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挖掘资源,补齐停车短板

加快补齐我市停车供给短板,对全市停车场及停车泊位排查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挖掘停车资源,最大限度利用道路空间,对现有道路停车泊位高标准设置施划,实行统一编号和设置公示牌。重点对中心城区雪人路、关平路、集市巷、龙溪路等11条停车矛盾突出,实际需求大的路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设停车泊位。新施划的停车泊位标线清晰,停车资源得到高效利用,停车秩序逐步规范有序,从源头上切实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目前道路停车泊位施划13003个,其中新增2157个。已移交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6732个,其他车位后续将条件成熟一批移交一批。

(二)疏堵结合,开展专项整治

在增加停车泊位缓解停车难的同时,严堵各类违法停车乱象,采取“高峰治堵,低峰治乱”的工作方法,加大执法巡查整治力度,强化违停执法。一是对违法停放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于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违停车辆,采取拖移等措施,确保道路畅通。同时增加巡逻频次,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如电子警察、移动执法终端等,提高执法效率;二是在整治中根据道路实际功能和现状,实行分级管理,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时段的交通情况,对违停行为实行分级管理;三是推广短信提示告知单,对违停车辆车主进行提醒和告知,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四是在城管服务中增加交通引导工作,增设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标识,安排城管队员在重点时段、重要地点对各中小学、医院、农贸市场、商业中心等人流密集且停车矛盾突出路段的非机动车停放进行劝导,文明宣传引导非机动车各停其位,为停车提供便利和帮助。通过集中综合整治,有效缓解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道路出行环境。

(三)提质增效,搭建智慧停车平台

为缓解停车难的问题,智慧停车始终是我们停车管理工作的努力目标和方向综合考虑市政道路和交通安全因素,完成了智慧停车平台建设(大理智行)开发调试,截至2024年1月已上线运营。在完成前期全市停车设置基础数据收集的基础上,建成停车设施基础数据库,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运用信息化手段,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改善停车秩序。采用高位视频、低位视频桩、地磁+巡检车等模式进行停车收费,逐步实现线上查找停车场(位)、线上缴费、包月停车等功能。后续将继续开发“大理智行”的其他功能,提前显示泊位余位、方向引导等信息以实现“政府引导、统筹布局、智慧互联、社会共治”的智慧停车“一张网”。目前,根据大理市智慧停车停车“一张网”的建设要求,先期批以城乡投公司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停车位为核心,优先接入系统形成停车收费一张网,后续将陆续接入各街道办、各乡镇的社会停车场,逐步完成全市停车“一张网”建设。

(四)规范收费,提升停车服务水平

2023年9月,大理市发改局印发了《大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一是统一了停车免费时长。进入医院、住宅小区停放场(地)免费停放时间为30分钟,进入其他停车设施(含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免费停放时间从10分钟调整为15分钟,鼓励经营者可适当延长免费时间。二是统一了汽车车型。针对原来车型划分不统一,此次对小、中、大型客车、货车及重型货车的车型划分标准进行了统一,停车场按规定车型收费。三是合理划分停车区域。依据不同区域停车资源、供需矛盾等情况,将全市公共停车场划分为古城古镇、城区、乡镇三个区域,城区区域指下关街道、太和街道、满江街道、上和片区、凤仪镇等城区区域;古城古镇区域指大理古城、双廊古镇、喜洲古镇集镇核心区及周边区域;乡镇区域指除城区区域、古城古镇区域以外的各乡镇(街道)区域。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营者可下浮收费。四是实行封顶收费。针对计时收费的停车场,分类、分区域、分车型制定了24 小时封顶收费标准,将收费金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此次收费标准的完善,从源头上解决停车乱收费问题,停车收费大幅降低,切实减轻停车人的负担,维护停车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大理旅游形象。

结合全市停车设施综合整治,各主要停车场和相关配套停车设施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开展了一轮全面排查,现场检查中重视对《大理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相关服务收费政策宣传,及时向停车设施经营单位、个人传达停车设施整治工作的民生意义,对经营单位、个人采取提醒告诫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引导和规范,要求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对违规设置收费标准;不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高于政府指导价;未按要求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未按规定使用税务发票等行为,要求立行立改,并确保整改到位,努力营造消费者满意、有序和谐的停车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三个方面加强大理市公共停车场(位)的统筹规范管理,一是依托《大理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采取严格配建停车位、增加临时停车泊位、提升停车场建设水平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提升现有停车资源的使用效率,努力缓解市区停车难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停车位收费定价与优化研究,积极探索夜间停车和月租(年租)停车优惠措施,降低市民停车成本,解决夜间公共停车位空置率高,私家车却占用车行道或人行道乱停乱放等矛盾和问题。三是加强占用公用停车位监管,加大对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的巡查和整治力度,针对乱停乱放、私圈乱占、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位等问题,通过宣传教育、劝阻引导、联合执法、拆除地锁等方式,释放公共停车资源,确保公共停车位回归社会,打造畅通有序的城市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最后,衷心感谢诸位对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指导,希望诸位一如既往地关注此项工作,为城市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也热忱欢迎诸位到我局指导检查工作。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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