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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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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的公告

大理市各农机专业合作社: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3〕29号)文件、《2023年云南省农机服务组织培育扶持建设项目指南》要求,2024年省级下达我市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项目资金29万元;依据省州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要求,为确保省州下达我市的农业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安全、透明,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公共申报大理市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大理市范围内,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从事经营农机作业服务两年以上,具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齐全,有独立的银行账户的农机专业合作社。

(二)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设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组织机构,具有《合作社章程》、机务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和标准,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较为完善的机库棚和维修等设施,拥有农机原值100万元以上,能满足我市农业主要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需要的配套机具和一定数量的高性能机具。

(四)在保护洱海工作中,积极通过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形式开展服务,在促进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方面作用突出;热心为周边农民(农机户)开展信息咨询、机具维修、技术指导、抗灾救灾等多种服务;合作社带动成员增收致富和周边农户节本增效效果明显。

(五)带头应用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在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与农艺融合、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中起到表率作用。

(六)凡我市符合以上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均可报名参加大理市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机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申报。

二、申报需提供材料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纸质材料。

(二)有关部门出具的诚信征信证明书。

(三)合作社无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

(四)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理事会、监事会人员组成名单和社员名单及财务管理、机务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清单。

(五)合作社办公场所、库棚、机具停放间土地权属证明,有土地流转经营的,还需提供土地流转经营合同及土地代管、代耕、代种、代收的书面合同。

(六)合作社年度效益分析报告、有关部门年度审计报告、合作社年度资产负债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等相关纸质材料。

三、评审认定

大理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各农机专业合作社报送的材料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组成评审组,在大理市监察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的监督下,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合作社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议,最终评审出一家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大理市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享受项目扶持的专业合作社,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申报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过期不再受理报名。

申报地点:大理市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72—3079515。

监督电话:0872—2122998。

大理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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