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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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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市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理市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理市林业局是市人民政府的林业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1.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和管理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工作;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5.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6.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林农及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工作;7.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森林防火工作;8.组织、指导、监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资金的执行及实施地的项目申报和建设;9.协调、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10.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林产业发展工作;11.组织、指导全市农村能源建设与开发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12.负责全市林业科技及其推广、教育,负责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工作;13.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州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森林防火工作

2018年度森林防火期,全市共发生森林火情火灾21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1起,较大森林火灾4起,火情及荒山荒火16起。成灾火灾次数低于州下达9次控制指标4次。当日扑灭率为80%。

(1)超前部署安排,切实落实防火责任。一是召开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并逐级签订责任状2065份。二是按照“党委政府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三线责任制”、“四个责任人”等责任制及值班、督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三是印发《大理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简明操作手册》对任务和责任再细化,确保预案更具操作性。

(2)严管火源,切实落实野外火源管理各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全市林区及林缘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规定。二是严格执行入山实名登记和火种收缴工作,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火种检查,切实强化火种收缴工作。三是市森林公安局成立巡查小组,开展依法治火专项整治。四是延长巡护时间,认真开展清山清林和夜巡工作。五是全面运用视频监控科技手段24小时监控火情,目前,全市已经安装5个双光谱前端数字云台,卡点监控120个。

(3)、广泛宣传,切实提升群众防火意识。

(4)、强化预案管理,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依法开展林业行政许可审批。一是办理征收占用林地审批项目74件,其中,永久征收林地项目47个,使用林地面积36.005公顷;大理市林业局审批临时使用林地项目27个,审批使用林地面积71.1948公顷。二是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94份,采伐林木蓄积4917.36立方米。三是共核发木材运输证793份,其中出省运输35份,省内运输758份,运输总量为11949.93立方米,未出现违法违规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的现象。

3、洱海保护“七大行动”林业生态工程

(1)洱海东面山造林绿化项目。2018年项目实施3.7万亩的绿化造林,概算总投资为2亿元。其中:造林1.31万亩,由市本级在双廊、挖色、海东三镇实施1.11万亩,概算投资1.8亿元,由海开委结合新区绿化实施0.20万亩,概算投资1200万元;封山育林2万亩,由辖区森工企业在上关、双廊、挖色、海东实施,概算投资200万元;退耕还林0.39万亩,由凤仪镇、双廊镇实施,概算投资624万元。

(2)、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护总面积1414172亩,其中重点管护森林面积923300亩(国有林272500亩,集体国家级公益林225400亩,集体地方公益林425400亩),一般管护490872亩,森林管护单位分别由云台山林业局、下关栲胶厂、下关天保工程站、市榆林公司、余金庵林管所及金沙江森工管理局等管护单位按月开展工作。预计到2018年12月,该项目计划完成投资840万元,占计划数的115%。

(3)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一是完成新一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二是完成收集2017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信息。三是上报2017年度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自检自查报告。四是组织开展2018年度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迎接州级检查和市级自查。

(4)大理市非煤矿山应急浮绿工作。大理市非煤矿山矿区应急浮绿按照整体统筹,分区实施的原则开展,市本级共涉及17个矿区。

4、林产业发展

(1)完成年度林业贴息贷款5200万元项目申报等工作;

(2)完成2016年度4500万元林业贴息贷款项目检查验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大理市林业局

2、大理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3、大理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大理市森林资源管理站

5、大理市经济林木站

6、大理市林业种籽苗木站

7、大理市余金庵国有林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市林业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市林业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5,930.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05.18万元,占总收入的92.8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25.00万元,占总收入的7.17%。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559.3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现金补助、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项目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市林业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6,10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7.05万元,占总支出的25.49%;项目支出4,551.44万元,占总支出的74.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47.6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投资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市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7.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1.8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增加、工资正常晋级晋档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市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51.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9.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退耕还林建设项目比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市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6.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93%。与上年对比减少728.6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投资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8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3%。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的社会保险补助、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399.42万元,退耕还林支出482.09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794.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560.08万元;林业事业机构支出978.5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399.89万元;湿地保护支出200万元;其他林业支出2165.87万元;林业防灾减灾支出151.19万元;林业贷款贴息支出170.83万元;森林培育支出50万元;动植物保护支出50万元;林业产业化支出18.55万元;其他扶贫支出5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市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74万元,支出决算为13.38万元,完成预算的58.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80万元,完成预算的73.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的23.4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在接待方面本着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严格控制陪同人员。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97万元,下降42.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95万元,下降43.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1万元,下降39.1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严格控制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0万元,占88.21%;公务接待费支出1.58万元,占11.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8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林业防灾减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森林资源保护等方面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防灾减灾、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发展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市林业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9万元,主要是2018年8月退休1人,同时差旅费、办公费等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理市林业局资产总额5,119.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11.28万元,固定资产1,408.65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减)累计摊销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0.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661.2平方米,账面原值2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3.0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20万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如下:2018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我部门2018年重点支出项目2个,分别为: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2018年完成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50.24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22.54万亩,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27.7万亩,范围涉及大理市11个乡镇。2、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项目,2018年森林管护面积141.42万亩,2018年全市参与天保森林管护人员256人,其中森工单位有139人,余金庵林管所16人,聘用护林人员101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已按要求进行自评,评价结果100分为优;2、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项目,自评为优。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指导绿色发展,加大绿化造林、森林资源管护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任务。经市级综合考核,我单位2018年综合考评为优秀。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通过项目的实施,林农增加了收入,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滥砍滥伐、毁林开荒得到有效遏制,违法征、占用林地情况极少发生。公益林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固碳释氧、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明显增强、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我局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开展洱海保护、森林防火、天然林保护、林政资源管理等各项工作,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有序推进。通过各个项目的实施,加快了森林植被的恢复,减少了森林资源的消耗,野生动植物找到了栖息发展的环境,无论是在山林之间,还是城市绿树丛中,到处都是鸟的乐园,生物多样性得到了有效保护。强化了森林资源管理,坚决打击乱砍滥伐行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经市级综合考核,我单位2018年综合考评为优秀。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填列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填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列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生态效益补偿:生态效益补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明确规定的一项法律制度,是为了保护森林、充分发挥森林在环境保护中的生态效益而建立的,通过财政投资、向森林生态收益人收取生态效益补偿费用等途径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以及给予公益林林权权利人一定补助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90101132701111

大理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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