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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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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技术规范;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市相关管理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涉及市场监管的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承担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基本情况统计分析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负责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承担本系统内外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发布企业信息公示监督信息。

3)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市场监管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旅游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打击查处直销违法和传销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拟定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监测各类广告和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监督管理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取缔相关无证、无照经营。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查处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受理消费者咨询、申(投)诉和举报,承担12315网络体系建设和维护等工作,建立统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保护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6)贯彻实施《高质量发展纲要》。承担全市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拟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名牌发展和质量振兴战略,落实健全全市质量工作考核、质量奖励、质量分析报告等制度,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办理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备案、上报工作;监督管理质量体系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市强市工作。

7)承担产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管理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与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组织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定期检验,完善动态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根据职责及授权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大理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国家和地方标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市场准入标准。

11)负责食品、化妆品经营、流通、使用环节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市人民政府、大理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镇(乡)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监督管理和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发展规划》,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承担计量监管体系和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强制检定的监管,强化与安全相关计量器具的监管。监督和协调辖区内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规范和监督生产、流通领域内计量行为,根据职责及授权对认证、认可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内的计量标准及认证、认可违法行为,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认证监督管理。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标准分类管理,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各行业标准化工作,构建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标准信息咨询服务平台。

14)负责知识产权、专利执法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5)负责商标培育、发展及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市场主体依法注册、使用、管理商标以及对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大理州知名商标的培育和申报;协调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与管理工作;承担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查处商标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工作。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管理特殊药品;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监测检查各类商品广告发布情况。负责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问题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7)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的科技发展,开展科研、技术引进和对外交流合作。

18)组织动员行业协会、老年协会等社会团体,参与市场安全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

19)依法行使价格监督检查和处理价格违法行为。对同级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本地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执行价格法规、政策进行监督检查;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20)负责盐业执法,规范盐业市场秩序。

2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职能转变。

23)有关职责分工。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着力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截至年底,全市(不含开发区)实有各类市场主体55260户,其中个体工商户44685户,内资私营企业9410户、内资非私营企业69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有475户。新发展个体工商户5822户、内资私营企业1442户、内资非私营企业7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9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5户,帮助企业融资22.38亿元。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服务扶持工作,将个体户年报时间延长至2020年年底;2019年度企业年报率88.29%,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0.75%;归集涉企信息66406条;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570户。

三是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加强特色农产品等9个领域质量提升工作,签订“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27份,举办培训3次,培训150人次;开展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摩托车头盔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查处质量案件19件,完成工业产品抽检140个批次,合格率95%

四是认真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着力打造“洱海牌”生态稻米和“稻田鱼”等农产品品牌,指导下关沱茶等三家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被评为“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截至1117日,大理市有效注册商标达到6564件,有效专利量127件,查处知识产权案件6件。

五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白酒生产经营、清真食品、过桥米线监管,开展学校食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固体饮料、乳品等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餐饮经营户7000余户次,学校食堂483户次,乳品加工222户次,白酒经营619户次,清真餐饮175家;检查网络餐饮服务平台2家,检查入网餐饮经营户700余户次,责令整改4户;狠抓食品安全中毒防控,发放宣传材料1.4万份,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18起,发布预警公告6期,报备农村集体聚餐2048起,未发生较大以上食物中毒事故;完成餐饮明厨亮灶4976户,游客集中区域网络“明厨亮灶”达到100%全覆盖;圆满完成16次(涉及就餐酒店31个)5万人次的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完成食品快速检测493批次;完成各类食品抽检1204批次;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0件。

六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监管。组织开展医疗器械10余项专项集中整治,累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825户次,口罩经营户5335户次、药品经营户5427户次、消毒杀菌用品经营户4947户次;开展飞行检查113家,完成药品抽检9批次;发放《提醒告诫书》516份,药品零售药店“云南健康码”覆盖率达100%;完成了对503家零售药店、50家医疗机构(含私立医院)的信用等级和动态分级量化评定工作;收集评价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12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12例,化妆品不良事件报告6例。

七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清网”行动。开展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监督检查153户次,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3份;对80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86名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目前辖区纳入监管特种设备数量为4912//条。

八是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圆满完成大理市餐厨垃圾转运处理工程(大理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项目)的总体验收工作。

九是规范市场秩序,改善市场竞争环境。2020年,共受理消费投诉2018件,举报871件,消费咨询8577人次,调处成功率8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93.73万元;完成各级政府部门转办件142件;诉转案19件;以“促进诚信经营、提升优质服务、确保市场安全”为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全面加强旅游市场经营主体信用监管;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开展网络恶意营销账号及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等专项整治行动。线上检查已登记网站网店4000余个,实地核查1077个;做好标准计量及认证认可工作。收集整理洱海流域主要农作物种养植技术规程各类标准50项,指导有关单位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累计声明公开企业执行标准494项;全力做好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工作。开展防疫用品、涉企收费等领域价格专项整治,发放《提醒告诫书》1246份,落实口罩等价格备案2410批次,受理价格举报投诉181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件,罚没款8.86万元;打击传销工作取得成效。今年共查处传销案2件,涉案金额406.30万元,罚没款51.42万元。

十是持续抓好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一是加强餐饮客栈日常监管,今年以来全市各职能部门共巡查餐饮客栈5900户次,查处案件110件,罚款4.44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6.08万元,处罚110人(其中罚款91人,行政拘留19人)。二是强化洱海面源污染整治,开展专项督查4,检查经营户1059户次,抽检有机肥62个批次,约谈企业1家。三是强化“禁磷”“禁白”执法检查,印发宣传资料5000份,清理农贸市场33个,收缴塑料袋5万余个;抽检洗涤用品“磷含量”126个样,查处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案件2件。四是开展“三清洁”活动40次,清运垃圾60多吨。

十一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财断血”行动,开展娱乐场所集中整治,办理回复“三书一函”5份;调查涉嫌“精神传销”非法培训机构2家,责令改正1家。

十二是持续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挂钩的乌栖村、江尾村、北五里桥村15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培养明白人,补齐短板;筹集资金14.80万元用于慰问贫困户、建设“爱心超市”及扶贫专项经费。

十三是全力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全面完成建成区14个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工作,开展“两小”(小食品店、小餐饮店)行业整治工作。通过进行拉网式排查,组织经营户集中培训20场次,累计参训经营户3781户次,开展搬家式大扫除,严格食品准入资格,联合多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两小”行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从根本上改变了“脏、乱、差”现象。

十四是扎实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明确目标任务,采取示范创建、清理整治、强化宣传等方式,高标准开展“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确定天龙阁等3家餐饮服务单位为“净餐馆”工作试点单位,打造4个农贸市场示范点。示范点做到熟食供应“三证”齐全,防蝇防尘设施完善,活禽展示、宰杀、销售三隔离,垃圾日产日清,无脏、乱、差现象,计量公平,管理规范。

十五是全面助力疫情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累计检查食品药品及餐饮经营户44730户次,口罩经营户9184户次,消毒杀菌用品经营户8211户次,清洁消毒市场3556个次;对冷链食品、海鲜类产品及外包装和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共采样453个样,均为阴性;强化农贸市场体温检测、戴口罩、扫码及日常消杀等工作,免费提供消杀药水1570公斤,医用口罩1万个。

十六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统领。全面抓实党建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问题为警示,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全员积分制管理及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建设工作。市局机关被兴国社区评为“共驻共建先进单位”,3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志愿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大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4。其中:行政编制1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225.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7.60万元,占总收入的89.8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28.20万元,占总收入的10.13%。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69.50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创建卫生城市迎接评估经费补助和防控疫情资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22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1.82万元,占总支出的87.65%项目支出521.60万元,占总支出的12.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69.07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和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01.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27万元,下降0.3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出和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和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60.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1.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3%。日常公用经费按人均260.00/月预算。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1.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9.88万元,增长91.96%主要原因是投入创建卫生城市迎接评估经费和防控疫情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9.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7%。与上年对比减少161.71万元,下降4.0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和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减少和公务用车购置和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57.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96%。其中:行政运行(2013801)支出3621.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商品及服务支出,含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事业运行(2013850)支出78.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商品及服务支出,含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专项(2013804)支出32.14万元,主要用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市场监管执法(2013805)支出38.16万元,主要用于反不正当竞争、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99)支出86.94万元,主要用于除以上项目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83万元,支出决算为14.48万元,完成预算的31.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20万元,完成预算的41.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2.3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逐年减少公务用车支出,严格公务公车管理,压缩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55.92万元,下降79.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5.56万元,下降79.64%,主要原因是2019年购置了价值46.98万元食品快速检测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6万元,下降56.2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逐年减少公务用车支出,严格公务公车管理,压缩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20万元,占98.08%;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占1.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2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2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保障开展执法、监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交流和工作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65万元,下降21.80%,主要原因是倡导厉行节约,压缩开支,规范执法执勤用车管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反映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930.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2.23万元,固定资产2040.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483.22万元,无形资产54.45万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30.02

352.23

2040.12

1063.12

333.21

643.79

483.22

54.45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监督索引号5329010174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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