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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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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技术规范;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市相关管理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责涉及市场监管的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部门、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承担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基本情况统计分析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负责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承担本系统内外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发布企业信息公示监督信息。

3.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市场监管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旅游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打击查处直销违法和传销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监测各类广告和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监督管理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部门和个人,依法查处,取缔相关无证、无照经营。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查处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受理消费者咨询、申(投)诉和举报,承担12315网络体系建设和维护等工作,建立统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保护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6.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承担全市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拟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名牌发展和质量振兴战略,落实健全全市质量工作考核、质量奖励、质量分析报告等制度,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办理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备案、上报工作;监督管理质量体系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市强市工作。

7.承担产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管理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与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组织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定期检验,完善动态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根据职责及授权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大理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国家和地方标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市场准入标准。

11.负责食品、化妆品经营、流通、使用环节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市人民政府、大理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镇(乡)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监督管理和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发展规划》,推行法定计量部门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承担计量监管体系和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对用能部门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强制检定的监管,强化与安全相关计量器具的监管。监督和协调辖区内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规范和监督生产、流通领域内计量行为,根据职责及授权对认证、认可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内的计量标准及认证、认可违法行为,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认证监督管理。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标准分类管理,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各行业标准化工作,构建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标准信息咨询服务平台。

14.负责知识产权、专利执法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5.负责商标培育、发展及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市场主体依法注册、使用、管理商标以及对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大理州知名商标的培育和申报;协调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与管理工作;承担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查处商标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工作。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管理特殊药品;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监测检查各类商品广告发布情况。负责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问题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7.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的科技发展,开展科研、技术引进和对外交流合作。

18.组织动员行业协会、老年协会等社会团体,参与市场安全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

19.依法行使价格监督检查和处理价格违法行为。对同级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本地区内的企业、事业部门和个体工商业户执行价格法规、政策进行监督检查;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20.负责盐业执法,规范盐业市场秩序。

2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职能转变。

23.有关职责分工。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机关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科(党建办公室)、财务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食品监督管理科、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质量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安全协调科、价格监督检查科、执法稽查科。

我部门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群众带来便捷、高效、暖心的服务,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注重让经营主体大起来、强起来、活起来,把“培育、服务、赋能”作为经营主体量质齐升的重要抓手,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规范、服务、帮助经营主体,让经营主体安心创业、放心发展。

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年度市场主体监督检查事项“双随机”抽查计划,积极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减轻企业负担。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及时推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数据,合理运用其他政府部门交换的失信主体信息,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2.持续净化市场环境

一是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立足市场监管职责,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三表”计量和收费问题整治,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完善工作机制,凝聚社会力量,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针对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提示,增强群众维权意识。

三是持续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重点整治购物店、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加强购物场所、企业重点监管制度建设,推进监管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3.持续推动“两个战略”

一是深化质量强市建设。统筹协调全市质量工作,以提升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为抓手,全面深化质量提升行动;积极组织申报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云南顺丰洱海环保公司循环经济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

二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着力在提升主体创新能力、加快成果转化、完善管理服务体系等方面加强服务指导,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及宣传力度,重点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上取得新突破。

4.持续加强“三品一特”安全监管

一是筑牢食品安全底线。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好“两个责任”,强化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及风险隐患排查,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是筑牢药品安全底线。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诚信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加大药械投诉举报处理,切实提升“诉转案”比例,保障全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三是筑牢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深入推动工业产品“两个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消防产品、儿童用品等重点产品的监管,确保全市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零”发生。  

四是筑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工作,切实推进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加大特种设备执法检查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营造持续稳定的特种设备安全形势。

5.持续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理清法律赋予职责。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推进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不断规范行政程序、行为、时限和裁量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二是增强办案人员执法程序意识。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强化办案程序合法,做到案源登记、立案、行政强制、管辖、移送等程序规范,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办案。

三是严把案件审核关,认真抓好案件核审工作,继续施行分层核审制,加强对各种执法行为事前审查事后监督,确保案件高质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切实强化行政执法内部监督。

四是扎实开展执法办案工作,争取案件数、典型案件媒体曝光数、上报州局典型案件数稳中有升,实现案件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量的有效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7人,其中:行政编制118人,事业编制2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在职实有13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8人。

车辆编制18辆,实有车辆1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部门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504726.54元,其中:本年收入22685414.54元,上年结转收入819312.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22685414.5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488285.09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同时人员和公用收入减少,以及上年结转结余减少,以上因素导致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部门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685414.54元,其中:本年收入22685414.54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685414.5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767878.17元,下降3.2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同时人员和公用收入减少,以及财政拨款上年结转结余减少,以上因素导致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504726.5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685414.54元,其中:基本支出22314014.54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434442.14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同时人员和公用收入减少,以及上年结转结余减少;项目支出1190712.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485875.97元,增长68.93%,主要原因是:2026年新增了三个项目预算指标,即:公平竞争审查专项工作经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经费,,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38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5866832.86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等基本支出。

2“20138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主体管理150000.00元,主要用于市场主体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方面的支出

3. 20138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500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方面的支出。

4.“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78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5.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58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6.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58710.86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71400.0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8.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部门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60224.6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部门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2099.4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部门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84597.8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部门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716.90元,主要用于生育和工伤保险等支出。

12.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967232.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2026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

我部门2026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编制了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7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1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2299.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11855.00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36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2000.00元,下降3.0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0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实施“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限额管理,压缩比例不低于3.00%,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18699.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9855.00元,下降3.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18699.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9855.00元,下降3.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实施“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限额管理,压缩比例不低于3.00%的政策。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2026年重点项目有2个,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市场准入许可证照印制专项经费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具体为:

项目1: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资金项目50000.00元。

绩效目标:全面履行工作职能,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围绕3·15活动主题,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针对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增强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自我防范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强化消费维权工作,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使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反馈;依法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事务的咨询服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为强化消费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全社会保护消费者权益意识,积极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项目2:市场准入许可证照印制专项经费项目150000.00元。

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我辖区内个体和企业注册登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许可登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食品经营、小作坊登记、食品摊贩备案及相关许可登记工作,提升行政许可业务质量。2026年完成许可准入各类宣传印刷费20000.00元;营业执照制作费82000.00元;药品经营许可证制作费14000.00元;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制作费6000.00元;食品经营许可证制作费10000.00元;小作访登记证制作费8000.00元;食品摊贩备案卡制作费10000.00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7.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设备。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39573.26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122017.08元,下降5.92%,主要原因是提倡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和部门在职人员减少,对应的公用经费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5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50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公平竞争审查专项工作经费用于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市现存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进行清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2330518元,其中,流动资产22445486.79元,固定资产9340529.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44502.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096072.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29338.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993.98平方米,账面原值654162.61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9412.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7941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750.86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大理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6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市财预〔20263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进一步履行工作职能,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

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

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进一步完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网络平台体系建设,拓宽消费维权覆盖面,方便消费者的投诉,增强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自我防范和维权意识。

五、项目实施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反馈;依法向消费者提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事务的咨询服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为强化消费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全社会保护消费者权益意识,积极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消费者权益保护资金安排工作经费50000.00元,用于消费维权工作产生的费用。

七、项目实施计划

制定实施方案,完善消费维权工作,发挥消费者协会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逐步提高消费者幸福感和获得感,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第三部分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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