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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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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19日至5月1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大理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6月1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州市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出台《中共大理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市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大理市公安局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任务分解方案》《大理市公安局党委向上级党组织请示重大事项清单》《大理市公安局党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大事项清单》等系列方案和责任清单,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和全面领导,确保公安工作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2019年以来,共向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报告公安工作5次。二是按照“做精机关、做强基层”的思路,于5月26日将局机关21名民警充实到基层派出所,推动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切实增强基层派出所实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制定《大理市公安局派出所报表减负工作八条规定》,被省厅确定为派出所报表填报工作试点单位。三是在全局29个办案部门聘任53名专兼职法制员,加强执法活动监督管理;持续落实纪检、督察、法制同步介入执法过错调查问责惩戒工作制度。顺利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竣工;制定《大理市公安局警情及案件内部移交工作规范(试行)》《大理市公安局法制员工作规定(试行)》《大理市公安局涉黑涉恶案件评查工作制度》等17个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细化执法标准流程,明确执法责任。

(二)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翻印《脱贫攻坚政策指南》,发至每一个挂钩民警手中,强化对脱贫攻坚新部署、新要求的学习督促,及时掌握业务和政策。二是由局扶贫办安排专人对全局挂钩帮扶民警开展了一次大抽查,做到对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和挂钩贫困户基本情况“一口清”。三是组织开展了两次“转走访”工作,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帮扶对象明白熟记已享受的政策,并引导帮扶对象做好院内外环境卫生整治。四是强化驻村工作队工作例会、考勤管理、工作报告、纪律约束、分片包组等制度的执行,组织队员再次对引进的经济果木、药材进行追踪排查,开展生产技能培训,协调专家服务团等力量开展定向精准帮扶。

(三)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大理市公安局党委工作规则》《大理市公安局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大理市公安局“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规范议事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二是加强财经法规、政府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将财务知识纳入部门每周例会学习内容,形成制度长期执行。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公务卡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四是认真落实局党委会议会前议题收集、会中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做好纪要的规定,确保资料完整、记录详细规范,决议执行到位。

(四)关于“思想政治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巩固队伍教育整顿和“治庸懒、严执法、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成果,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定《大理市公安局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020年全市公安政治工作要点》《大理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安排意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维稳工作、公安工作和政法公安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到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委会议和部门政治理论集体学习始终,截至目前,共召开党委会议3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7次,开展政治轮训8期;局属各部门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培训1392次,党员民警参与政治轮训考试29341人次,持续深化理论武装、铸牢队伍忠诚警魂。二是由分管局领导约谈心得体会、发言提纲、批评意见清单、个人整改清单存在抄袭雷同的部门主要领导,责令责任民警重新学习、重新撰写材料,做到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三是广泛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当前正在开展的“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强化基层党建业务知识培训,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1期,加强对“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启用“云岭先锋”APP和网上党支部,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大理市公安局党委2020年工作要点》《2020年度大理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大理市公安局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大理市公安局2020年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试行)》《大理市公安局开展“大理市公安党旗红”活动深化“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创建“大理市模范机关”实施方案》《大理市公安局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任务分解方案》和《2020年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等系列方案和责任清单,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与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签订责任书,实行党建工作每月一考核一通报,有力推进了27项重要工作和13项基础党务工作的开展。二是持续落实党员积分、全员积分和“政治生日”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向全警发出“红色动员令”《倡议书》和《慰问信》,组织开展“公安党旗红”活动,组建党员先锋队,组织党员自愿捐款97523元,火线提拔3名年轻干部、批准1名新申请入党同志为预备党员。三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持续深化“顶在前面、干在难处”、抓党建促依法行政遵规守纪等专项工作,按照分类定级要求,评出5个先进、3个后进党支部,推荐1个党支部为2020年州级“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有序推进剩余5个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

(二)关于“组织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大理市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制度》的学习培训,严格按照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的要求,全面做好发展党员各项工作,年内撤销2个党支部(道路交通协会党支部、警察协会党支部)、新增1个党支部(交警大队双廊中队党支部),完成9个党支部换届选举、6个党支部委员空缺补选,发展党员10人、按期转正2人,按时完成岗位调整人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发展党员等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二是严格落实每月1号党费日、党员每月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每月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等规定,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提高党员意识。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批评与自我批评、交心谈心、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今年以来,先后召开“治庸懒、严执法、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整改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4次。二是将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纳入市公安局督查帮扶的重要内容,在2020年上半年基层基础工作督查帮扶工作中,通过现场提问查看、问题通报、下达督办整改通知等方式,全面检查、加深了党员对“三会一课”等基本概念的理解。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大理市公安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制定《大理市公安局党委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党委11项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2项责任、班子成员2项责任和职能部门3项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大力推行“针刺疗法”和动态排查、常态约谈、明察暗访、严肃问责“四道防线”,出台禁酒令、民警违纪违法隐患月排查、谈话工作规范、基层基础工作督查帮扶等制度,持续落实队伍思想状况分析研判制度,在全局民警中广泛开展执行“三个规定”风险排查和“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岗位风险大排查,队伍违纪违法频发、高发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加强民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在全局建立48个《民警家属微信群》,目前共在微信群主动介绍、实时告知民警值班加班473条、发布警规禁令28条、民警现实表现46条、立功受奖46条,了解民警家庭困难45条、掌握八小时外活动47条、正能量话题互动1451条、听取意见建议33条,通过群聊互动,延伸了队伍管理触角,有效发挥了家庭的监督约束作用,帮助民警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预防在非工作时间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二)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领导分工调整后,及时下发《关于调整局党委成员及局领导分工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制定《大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及局领导“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联系点制度》,从严压实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二是交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针对巡察发现的“未明确班子成员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出台明确领导班子分工文件,明确大队班子成员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细化了责任清单。三是认真执行《大理市公安局全员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分类积分、量化考核、底线管理、激励奉献、分级分类组织实施的原则,严格落实好季度积分管理和年度积分管理,进一步提高队伍管理水平,激发党员民警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激情。四是严格上下班工作纪律,法制大队、北区派出所、紫云派出所、治安大队、城管中队、车管所制定《考勤管理制度》和《请休假管理规定(试行)》,严格执行每天上下班签到制度,每天由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督促检查,严肃整改上下班签到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五是针对个别干部廉政风险或防控措施、述责述廉报告存在雷同的问题,由分管联系局领导约谈部门主要领导、再由部门主要领导约谈具体责任人,责令重新撰写材料、写出书面检查,并在今年上半年督查帮扶中进行了“回头看”检查。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2019年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反馈的问题,制定《大理市公安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通报的整改方案》,采取“八个一”办法,从党风廉政建设、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查找问题,从政治上看问题、查根源、找对策、抓整改。二是出台《大理市公安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实施意见》《大理市公安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与班子成员和各党(总)支部书记签订责任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党纪法规学习、重温入党入警誓词、违法违纪案例大讨论、廉政谈话、违纪隐患排查、专项检查等“8个1”活动以及廉政提醒谈话、观看《警·钟长鸣》《政治掮客苏洪波》《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交通局长的“不归路”》《八小时之外》等警示教育片,通报2020年1-8月全局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情况,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并从理想信念、监督制约、责任落实、制度执行等方面深入剖析原因,撰写心得体会,做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警示,引导民警汲取深刻教训,坚守初心使命。三是健全财务内控体系制度,从2020年8月起要求全局各部门所有执法执勤车辆因特殊原因油料不足时,必须填报《用油审批表》,确保超标准使用油料按程序报批;严肃财经纪律,对超标准油料和车辆修理费的报销,坚持“两单一票”(审批单、结算单和发票)票据齐全,审批手续完善方能报销。四是认真落实《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大理市公安局关于规范民警(职工)慰问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工会慰问工作。五是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组织全局从两个不同层面对全局各部门及全体民警近年来在政治担当、责任落实、执法办案、服务群众、基层减负、队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死角盲区开展自查自纠和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全面解决队伍中多发频发、常抓常犯、久治难愈、易于反弹的各类突出问题,坚决清除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补齐短板弱项,实现公安队伍风清气正。六是由驻局纪检组和督察大队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全局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严肃进行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个、通报一个,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突出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设备采购报批程序,落实询价等要求,并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处理。二是严格执行工程款、财务报批等程序,严格执行财务处理规定,并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严格执行工作误餐审批报销程序,进一步规范业务差旅费报销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业务费差旅费报销工作的通知》,对工作误餐报销和差旅费报销工作作进一步明确和要求,同时加大监督力度,对误餐、出差工作严格进行事前报备审批。四是严格执行大额现金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现金使用管理,加大大额现金使用管理和审计监督力度,将备用金全部存入专户银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公务卡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杜绝风险隐患发生。五是对固定资产实行“账物分离”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2-2110609;邮政地址:大理市下关街道苍山路66号;电子邮箱:dlsgajz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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