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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大理市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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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相关规定,为依法依规开展好规范性文件制定,我局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月12日在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大理市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议。

特此说明,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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