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大理市(本级)2011年度廉租住房报名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大理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2012年12月14日大理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组会议通过并经大理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
大理市(本级)2011年度廉租住房实际可纳入分配房源353套,房源主要座落于大理市下关荷花村,单套面积50㎡,户型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根据《大理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廉租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须取得下关镇城镇户籍时间满2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0元;
2.申请人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待遇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3.单身未婚的申请人须年满25周岁以上;
4.申请人离异的需离异期满2年;
5.申请人离异,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过商品房或享受过福利房,且房产判给对方的,需离异期满5年;
6.申请人名下房产转移的,需转移期满5年;
7.申请人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宜作为申请人,建议推举家庭其他成员作为申请人。
三、审核及公示程序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报名期限内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未纳入社区管理的家庭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大理市廉租住房申请书》,并按照申报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社区初审,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市民政部门,市民政部门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后反馈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经审核符合安置条件的,在大理市人民政府网站、大理市电视台、《苍洱时讯》等政府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四、分配原则
根据《大理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11年廉租住房的分配原则为: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公开透明、分期轮候、定期复核、动态管理,优先安置特殊病人群体。在符合廉租住房入住条件的申请人,全部纳入电脑统一公开摇号,未抽到房号(空号)的申请人,自动并入下一年度进行轮候。
五、申报材料详见2012年12月20日《苍洱时讯》和各社区粘贴公告。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5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下午5时止。
申请人持上述书面材料到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名,领取2011年度《廉租住房申请书》并提交书面申请。
企业改制后未移交社区管理的住户和无工作单位、无职业的住户到大理市房地产管理处住房保障办公室报名。
水电十四局大理管理处户口的住户到水电十四局管理处报名。
特此公告
大理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