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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编号:市水务备〔2025〕16号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编号:市水务备〔2025〕16号
- 2025年08月14日
- 来源: 大理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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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市水务备〔2025〕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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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云南绍香园核桃综合开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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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上登工业园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0°20'01.74",北纬25°39'2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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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评估情况 |
开发区名称: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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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 未进行区域评估,我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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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
公示网站: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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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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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公示期无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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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单位 |
名称:大理宏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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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Y0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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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大理市 电子信箱:53****34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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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李建成 联系电话:13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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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姓名:张东 联系电话:188******72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号53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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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承诺内容 |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0095.6元。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无。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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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大理市水务局 年 月 日 |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共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三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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