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公安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大理市公安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4年02月06日
  • 来源:大理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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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理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破难题、强基础、创特色、树标杆、争一流五句话、十五字思路,全面履行好公安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深化公安机关依法治市实践,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以赴推动公安法治工作现代化进程,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就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警全力推动法治公安建设。一是坚持法治建设与公安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大理市公安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实行局党委会、执法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机制,共召开党委会议2次,法治公安建设部署推进会1次、执法管理委员会会议6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公安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在全警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警种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带头尊法学法用法,筑牢依法行政意识。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宪法宣誓、全警法律学习及法治培训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轮训和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学习研讨12次、新任职及轮岗领导干部宪法宣誓仪式1次、全警政治轮训48期、风城大讲堂全警法治培训3期,进一步树牢领导干部及全警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筑牢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执法理念,持续增强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新时期复杂问题的能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外聘云南大理天外天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与本局20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民警以及法制大队领导组成法律顾问队伍,做好疑难案件讨论、维护民警执法合法权益研讨、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等相关法律服务工作。11名公职律师入选大理市公职律师法律服务团成员,充分发挥其在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作用。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定,召开党委会45次,全面做好公安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提高公安机关依法决策能力水平。按市政府要求对涉及公安机关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推进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公安走访服务企业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做法被省公安厅评为标杆单位1114日,在全省公安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做法成效。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受理户政业务33810起,户口登记业务4535起,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53738起,一部手机办事通线上共受理变更暂住登记、出生登记和申领居住证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134起,受理跨省通办户籍业务1268起,办理跨省居民身份证业务3536件,跨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1224件。受理中国公民出国境证件18157件,其中受理异地申请4164件。办理机动车业务93498件次、驾驶证业务13998件次,办理标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44436辆,通过远程核发摩托车检验合格标志9314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三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调整完善权责清单7758项(其中行政许可32项,行政处罚602项,行政强制33项,行政确认12项,行政检查41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行政职权34项),实现权责清单动态管控。编制完善32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6144件,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平台高效对接联动,全面实现12345110平台互联互通、相关数据资源共享。健全落实接处警、政务服务事项首接首问责任制,全面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按照《大理市市级便民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严格落实涉公安的16项便民服务事项,推动公安机关政务服务全面提质。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制定《大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任务分解》,常态化调整公布权责清单、办事指南,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以窗口服务单位、派出所为重点,统一规范执法公开栏、公示板、执法公开手册等内容,配备电子触摸屏和服务评价系统,悬挂公示案件办理流程图、法律依据,依托云南公安执法公开管理平台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3690份、向特定对象公开刑事案件信息9799份,依法向社会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三)健全执法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实施城市治理综合执法联勤联动新模式,积极配合组建大理市城市公共空间秩序治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梳理公安机关常驻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推动大理市一支队伍管城市工作。根据司法局安排,对各乡镇执法人员开展下放乡镇(街道)涉公安8项行政职权事项的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接受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确保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实现信息共享机制化、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化和程序规范化。二是健全执法制度。对近年来出台的执法及执法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扎紧扎实规范执法的制度笼子三是完善执法程序和执法方式。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贯彻执行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以及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要求,实行包容监管和柔性执法,统一执法标准。四是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健全完善检察建议整改反馈落实机制,促进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围绕主责主业,以法治护航大理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劳动保障、旅游市场、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旅游市场治安乱点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排查整治等集中专项整治,大力整改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大理古城暑期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整治经验做法在全省旅游城市推广。二是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违法犯罪工作作为公安机关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打开路常态化治理方针不动摇,坚持打防并举、防范为先,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全面整合各类资源力量开展大要案专项攻坚,严格落实线索快研快打机制动态清零市内涉诈窝点,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全链条打击境内黑灰产团伙,深化反诈宣传、强化预警劝阻,提升防范能力,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发展态势,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开展,加强对以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纠纷等为重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喜洲派出所荣获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五)强化执法监管,促进执法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推进执法模式变革。打造执法办案基地的新定位,以争创全州、全省应用最好办案中心为目标,推动大理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以及各执法办案区智能化升级改造、规范使用,实行所有现场执法活动全过程视音频同步记录,规范保存、管理、使用,全局各部门记录现场执法音视频信息共16万余条;实行所有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一律直接带入办案场所讯(询)问,在办案场所内开展的执法活动,一律有视频监控并记录,所有讯(询)问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附卷。固化执法办案案件承办人、部门法制员、部门领导、法制民警、局领导五级审核审批机制,应用政法协同平台向检察机关同步推送电子卷宗,推进侦查、监督数据共享,未发生行政诉讼败诉、判决无罪案件,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位。大理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建设应用成效突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云南省被确定的两个中心之一,并被大理州委依法治州办推荐参加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单项项目评选,成为展示大理州法治公安建设成效的示范窗口二是构建执法大监督格局。推动落实机关纪委、督察、法制、信访等专门监督责任,压实执法办案部门办案直接责任、警种日常管理责任以及分管局领导层级监督责任,构建部门警种日常管理+法制、督察、信访专门监督大监督格局,切实加强执法办案活动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督。充分发挥以大理市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中心为核心的案件监督枢纽功能,进一步完善常巡查、日通报、周整改、月总结、常考评、季通报的执法监督管理制度,实现对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办理、案件办结四个环节的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不规范行为。三是提升监管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度,全力营造稳定公平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六)深化法治教育,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出台《大理市公安局激励民警学法考证工作办法(试行)》,激励民警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安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以及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有助于提升民警法律能力水平的考试,储备专业人才。目前,全局共有15名民警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A8人、C7人),11名为公职律师,9名民警取得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4名民警被大理州公安局选聘为大理州公安机关法制专家人才库成员,8名民警被推荐为大理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1名民警被确定为云南省公安机关新时代法治人才及云南省专项普法工作人才,全力构建适应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的专业法治人才队伍。

(七)执法普法一体,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八五普法及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聚焦重点任务,强化履职担当,建立普法体系、重点、融合、三进四张清单,由18个业务大队、综合部门挂钩18个派出所普法,细化各警种部门任务清单,明确每月侧重宣传主题,组建释法说理普法宣讲小分队,确定专项普法攻坚重点区域、重点责任部门、重点领域群体、重点对象,将普法与公安执法服务管理全过程全面融合,结合万名政法干警进万村”“社区民警院坝楼宇协商会等活动,重点开展普法进校园”“进企业”“进村社活动。配合州市建设大理州专门学校(大理州第七中学),抽调专门警力,加强对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矫治专设大理市警方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抖音,《警方在线》《法治宣传情景剧》电视专题栏目等普法专栏,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普法,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通过大理市公安局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法治公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主体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增强。少数民警主动学法用法意识不强,对新法新规和新型违法犯罪的深度学习领会不够,对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新要求理解不透,落实不深,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新时期复杂问题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持续提升。少数民警未能完全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机械执法以及执法不严谨、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一定程度存在。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按照中央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大理市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大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芮灿杰将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摆在重要位置,树牢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大理市公安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深入研究解决党委、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法治公安建设推进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公安机关全面落实落细。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守正创新、久久为功,咬定争创一流县级公安机关目标不放松,全力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推动市公安局法治建设走前列、创一流,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大理市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在忠诚履职尽责中筑牢法治之魂。始终从政治上考量和把握公安执法工作,确保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一是把党的领导贯穿执法全过程。始终牢记公安姓党的政治属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公安建设的新成效。二是把法治思维融入执法各环节。在公安工作中深刻理解和把握大局,既要敢于善于斗争、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又要讲究政治谋略、政治智慧,准确、灵活运用法律法规,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三是把法治供给对准执法最前沿紧盯执法服务新领域、一线新问题、社会新业态,加强制度建设及落实监督,以良法善治确保公安依法行政、执法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在严格规范执法中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办案机制流程要再完善。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细化机制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质量、效率、效果并重的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把握全局执法质量动态情况。二是执法方式方法要再优化。准确把握法、理、情时、度、效,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讲究执法艺术、规范执法言行,要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推进包容审慎执法,努力实现执法力度、深度、温度有效结合。

(三)在深化改革创新中提升执法质效。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为抓手,持续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执法责任体系、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亮点品牌一是抓实执法办案中心、办案区应用,提升执法保障质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办案中心、办案区使用管理四个一律要求,加强全区域、全流程安全管理,执法活动全流程记录,依法依规开展办案活动。二是抓实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和执法监督室高效运行,提升执法监督质效。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和执法监督室工作机制,最大化整合监督资源,健全完善两级执法管理体系,加强管理岗位练兵和日常监督管理,完善常巡查、日通报、周整改、月总结、常考评、季通报的执法监督管理制度,提升案件质量。三是持续强化执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提升执法办案质效。紧盯复议撤销、确认违法以及败诉行政案件,加强案件评查和错案倒查,加强容错纠错和执法过错问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执法漏洞。

(四)在执法能力建设中锻造法治铁军。一是强化执法练兵培训。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实战需求,通过跟班培训、风城大讲堂集中培训、执法瑕疵案例剖析、旁听庭审、比武练兵等,持续提升全警执法专业能力水平。按照懂管理、能服务、善监督、强专业的要求,加强法制民警自身建设,为法治公安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二是正向激励引导。切实落实激励民警学法考证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激励民警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安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为法治公安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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