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3年02月06日
  • 来源: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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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州、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大理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定位和使命担当,严格对照创建指标体系,对标对表积极推进,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信息公示。

2.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多层次、全方位、高水准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员业务水平及依法行政水平,为打造业务过硬的市场监管队伍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3.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我局积极参与市依法治市办与大理市融媒体中心共同打造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访谈节目。作为第一期上线节目嘉宾,局长、分管副局长及科室负责人从行政执法、安全风险排查及治理、规范市场秩序、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向广大听众朋友们介绍了市场监管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做法与成效,积极营造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氛围,扩大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系统办理。减化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材料,去除不必要的办理环节,梳理法定办理时限及承诺时限,力求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为企业开办提供“一站式”服务,所有办理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2022年以来,共指导企业登记通过登录云南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实行全程“网上办”5491户,指导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通过手机APP或“一部手机办事通”全程“掌上办”办理7135户。实现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流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企业开办事项耗时由1个工作日内压缩至0.5个工作日,免费刻制公章服务在0.25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办企业申领10万元及以下增值税发票的时间压缩至0.2个工作日办结,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实现智能化审批、智能化开办。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市实有市场主体98123户,其中个体工商户75900户,企业2169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25户。2022年1-12月,全市市场主体净增15921户,比2021年底增长19.37%。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照大理州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考核细则,组织开展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召开大理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级联席会议,对25家成员单位进行省级平台系统操作培训。做好2021年度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年报工作,2022年企业年报率91.68%,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84.44%,个体工商户年报率71.06%。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共归集涉企信息75657条。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及今年工作要点,开展了旅游市场、网络市场、广告、价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等各类监督检查,切实推动市场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三是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我局严格执行省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既要营造宽松的营商环境、又要守住安全底线的原则,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版)》为标准,在行政处罚案件中落实好包容审慎相关措施。四是强化消费维权工作。紧扣中消协“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持续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开展线下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畅通消费投诉渠道,依法高效、快速、准确办理信访、“一机游”、“12315”等消费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0447件。表彰命名大理市2022年“诚信经营示范店(企业)”65户,创建完成2022年度涉旅诚信经营示范企业24户。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我局作为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召集人,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机制建设全面推开、文件审查有序开展,并积极组织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督促全市各部门切实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二是根据省、州有关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通知精神,印发《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30个市级部门11个乡(镇)人民政府及“一区一委”的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清理存量政策,突出重点,细化责任措施,共清理文件450份,修改规范性文件2份,审查2021年1月1日以后出台的增量政策措施文件57份。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扎实开展稽查办案和行政执法工作,打造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结合各类专项整治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至12月,全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96件。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不够深入。一是工学矛盾突出,缺乏深刻的、系统性研究学习。二是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法治理念还未普遍树立,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三是监督制度和机制还存在不足,人员素质与法治建设要求还有差距。

(二)监管任务繁重。大理市“食安办”、“打传办”、“打私办”、“禁磷办”、“双随机办”、“净餐馆、管集市专项办”、“质量强市办”、“双打办”、“公平竞争审查办”均设在我局,牵头监管工作多。基层市场监管片区分局(所)除了承担正常的市场监管工作外,还需承担辖区乡、镇、办委派的各项工作,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三)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机构合并以来,历次改革编制数共减少67名;调出、提拔任用14人,办理退休37人,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抽调人员12人,监管人员严重不足。2015年机构改革前,原工商、质监、食药监、食安办共有行政编职数191名,2015年削减为158名,2019年削减为128名。且干部职工年龄普遍偏大,近两年退休人员较多,新进人员少,2022年退休13人,断层严重,人员配备严重不足。

(四)执法装备缺失。市场监管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电脑等执法装备老化,无法满足执法需要,严重制约了执法效能的提升。一是执法车辆保障不足且车辆老化现象比较突出,车辆稳定性、安全性堪忧。二是网络化、智能化取证设备缺乏,无法满足当前“镜头下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的新要求。

(五)工作经费紧张。机构改革后,监管范围扩大,行政执法经费、信息化设备和网络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费、业务培训费及各类专项整治等费用支出较大,经费严重不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大楼主体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但实验室专业装修资金未落实,无法投入正常使用。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带头执行《准则》和《条例》,始终把自己定位在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位置,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摆在履行职责的首要位置,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到逢会必讲,结合各类教育培训会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专题党课,每年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或者专题法治讲座一次以上,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责制度。比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采取分小组集中学习、网络学习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领会宪法精神实质,进一步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年内,亲自参与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及专题讨论9次,带头撰写发言提纲9篇,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40场次,个人进行了3场次的专题党课,进一步统一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一是定期听取各分局(所)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执法守法以及法治建设工作中困难、经费保障等问题。二是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日常监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比如:今年对各分局(所)年度工作考核评比中其中一项考核为法治政府建议工作的内容。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落实党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凌云(大理)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同时我局有3名职工为公职律师。二是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比如:今年我局全年组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案件共78件,同时全面推进政务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公开。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创新登记监管方式,丰富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效能,努力做好日常登记注册工作,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工作长效机制及惠企利民举措,引领、促进市场主体的快速发展。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比如: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今年共开展15场次的专题培训。二是加强对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推进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将建立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部实行动态管理,不断规范行政程序、行为、时限和裁量权。比如:经梳理我局行政职权共计8类,共计942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7992项,“追责情形”共计6479项。三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比如:在全年各级案件评查中13件被评为优秀案卷,其中向市司法局报送4件案卷中1件被评为优秀案卷,向州市场监管局、州司法局报送4件均被评为全州优秀案卷,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8件均被评为全省优秀案卷。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一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101份及岗位风险防控171份,处理投诉干部职工信访件及电话举报22件,约谈违纪干部3人,开展重点事项督查3次;二是全面抓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扎实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完成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34个,制定整改措施51条,建立完善制度6项;党组领导班子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班子成员撰写理论学习材料42篇,公职人员签订临建违建及自建房安全隐患自检自查承诺书163份。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一是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138号)精神,不断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提升应诉能力和水平。比如:今年我局有7件行政诉讼案件,局领导出庭应诉率100%,同时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二是严把案件核审关,通过认真核审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程序不合法的案件,驳回办案机构从新补正,有效提高办案质量。比如:1至12月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案件221件,提出更正的法规意见393条。

(七)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同等条件下,坚持德才兼备,锻造务实担当的干部队伍,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持在实践中磨砺干部,注重干部培养,优化干部队伍考核方式,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二是选派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熟悉行政执法业务,热爱法制工作,工作责任心强,且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与执法工作相适应的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的执法人员担任法制员开展执法工作。

(八)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通过开展洱海保护治理法治宣传活动,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保护洱海良好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危机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二是充分利用“3·15”“4·26”“5·20”“12·4”等纪念日,组织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日,国际计量日,宪法日”宣传咨询和执法活动,扎实推进“法律十进”活动的深入开展。三是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宣传及防疫物资监督管理,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监管,落实活禽交易和宰杀“三分离”,严格落实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风险排查“111”机制和“三专、五证一码、八不”要求,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由物传人”的底线。检查农贸市场250个次,商场超市20个,冷库182个次,冷链食品经营户2428户次,检查经营者落实“五证一码”634户次,开展冷链食品及包装、环境采样核酸检测262个样,累计核酸检测冷链食品从业人员14987个样,全部为阴性。目前全市共有冷链食品经营主体186户,从业人员442人。

四、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省、州、市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省州市场监管局工作重点,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持续抓好市场监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紧扣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州市党代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围绕市场监管领域工作重点,按照“四个最严”,在“强党建、强队伍、强业务、强品德”上持续发力,在“统筹到位、监管到位、服务到位、引导到位”上精准施策,开创“对照职责看履职、对照纪律看齐意识、对照群众期盼看态度,达到提士气、提水平、提效率”的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创新登记监管方式,丰富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效能,努力做好日常登记注册工作,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工作长效机制及惠企利民举措,引领、促进市场主体的快速发展。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同时,继续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深化质量提升行动。以特色农产品、食品药品、消费品、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旅游业等领域质量提升为重点,全力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筑牢计量技术基础,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等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加强民用“三表”计量监管;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工作,推进“认证乱象”整治,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四)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打牢知识产权战略发展基础,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积极探索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以地方优质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助力打造一流“绿色食品牌”;认真履行大理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确保“双打”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五)规范市场竞争环境。抓监管执法,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直销监管,严厉打击传销;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加强网络市场和广告监管,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六)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抓民生保障,不断加大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服务社会管理的能力;全面落实“一部手机游云南”“30天无理由退货”等相关要求,认真开展线上平台经营主体核查和线上、线下投诉处置工作;拓展12315“五进”工作,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七)全力保障“四个安全”。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完善相关考核评价制度,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饮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严格药械安全监管,开展疫苗、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等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开展多层次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监管能力。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推进特种设备信息化监管工作。严格工业产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等重要工业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力度。

(八)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继续推进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基层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加强案件查办,提高监管执法整体效能,严把案件审核关,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及基层规范化建设水平。

(九)抓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在全局掀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秉公执法、人民满意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切实做好离退休人员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十)深入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抓好平安单位创建,提高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效能;配合做好全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走私贩私、扫黄打非、禁毒防艾、校园周边环境、预防青少年犯罪、安置帮教等工作。

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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