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3年02月08日
  • 来源: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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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管城市”的理念,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开创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党建引领,加强队伍建设。以强化党建为引领,坚持以法治化、制度化建设为主线,突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队伍作风、监督考核等重点,全面提升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实行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票据、统一执法文书和统一执法程序的“五统一”。

(二)理顺执法体制,完善监管机制。一是以国家、省、州、市关于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为前提,明确职责职能,以推进职能设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机制、装备保障等配套改革。二是根据“放管服和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对权责清单再梳理新增和保留行政权力60项,并及时向社会公示。三是坚持以制度办事管人,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规范业务工作流程,确保前来办事群众得到满意服务;四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市在“放管服改革方面的政策,依法有序进行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城市发展环境。

(三)规范执法建设,全面落实执法制度。一是转变执法管理方式,提升群众满意度。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规范日常执法工作,积极推行“721”工作法,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全面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立足提升服务水平,全力打造服务型城市管理模式。二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提高执法服务水平。“三项制度”在全局各部门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四)推进依法决策,保证决策科学化和法治化。重大决策实行集体讨论决定,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聘请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指派一名专职律师派驻我局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参与重大决策、协助执法,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有力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民主化。

(五)加强学习培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年初制定的学习、培训计划,开展全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培训,并适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把关案件办理,从立案条件,违法事实;处罚主体、法律依据、处罚告知、处罚决定、自由裁量等方面严格把关进行法制审核,坚持一告知、二劝导、三整改、四处罚、五取缔的“五步管理”工作模式,确保案件处理依法、公正、公平。

(六)依法开展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切实强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一是为全面提升市容秩序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大力开展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共查处擅自占道经营75889件,查处擅自占道施工66件;大力开展交通“治堵”、“治乱”行动;制定《大理市城市道路交通市容秩序管理联勤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机动车乱停乱放联勤联动管理,共查处违规占道停放机动车10331辆;进一步规范城区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停放,施划停车区域及停放标识,在城区有条件的人行道上新增停放点位236个、箭头标识2079个、停车标识955个、新增划线6000多米,安装物理隔离设施5780个;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出入口管理,规范渣土运输车辆管理,要求施工进出车辆保持整洁,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堆放整齐有序,无乱搭乱建,做好扬尘治理,委托第三方对市本级22家在建施工工地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纳入监管车辆GPS安装522辆。二是高效推进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落实“信息互通、网格巡查、定期通报、红黑榜、约谈”五项机制,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全市裸露垃圾,清除卫生死角,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及时清运垃圾,拆除破损严重垃圾收集设施,保持垃圾收集设施外观干净整洁;裸露垃圾全消除共计27983.32(吨);扎实推进全市公厕动态化管理及城市公厕智慧化管理,全市1072座公厕信息已录入大理市公厕动态管理平台并建立“一厕一档”管理机制,284座达到“三无三有”管理标准,788座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完成43座市政公厕智慧化建设,安装138块公共卫生间指示牌,实现GIS一张图实时掌握全市公厕信息。三是持续推进户外广告整治。依据2022年3月1日起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行业标准《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组织对门头店招、户外广告安全隐患巡查共计592次,检查门头约890起,检查户外广告牌约379块(次),发现有隐患户外广告牌并及时妥善进行处理80多起,拆除3791.5平方米。

(七)完善普法宣传制度,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一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制定普法责任制以及普法工作计划,积极进行普法宣传,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结合城市管理实际,就文明养犬、禁止白色污染等进行普法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展板的宣传方式,对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形成遇事找法、靠法的法治思维。二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对群众提出的诉求及时受理、积极化解矛盾,目前,依法妥善处置各类信访150余件,办理12345政务平台投诉1300余件。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学习培训不够。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以后,涉及各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业务知识量多、面广,涉及相关专业知识还不能够全面细致地掌握,法治培训学习时间不够充分。

(二)法治能力有待提高。由于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普遍不强,主动学习的意识不强,对法律法规规章的理解和运用还存在一定偏差,特别是重大复杂及疑难行政处罚案件还存在一定瑕疵。

(三)执法业务不够规范。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还不够规范,音像记录资料入卷存在差距。

(四)城市管理信息化管理水平薄弱。目前没有相应的系统全面支撑城市管理,城市管理方式相对粗放,导致工作效率偏低、监管方式单一、覆盖面不足等问题。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坚持以法治思维统揽全局工作,制定《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法治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将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安排和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推动法治建设的有效实施。二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开展。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法律知识、行业内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将法治理论学习和法律知识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深化法治建设理念,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提高城市管理队伍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落实学法制度,扎实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培训、业务培训和竞赛活动,提高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建设一支懂法、守法并善于执法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为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夯实基础。

(二)强化法治城市管理建设。积极落实城管体制改革,加强司法衔接,提升城管执法效能,健全完善执法管理制度,加强执法监督,重点督促落实推行执法过程全记录、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建设以及“721”工作法的具体措施,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强化城市管理法规宣传。以“法治建设”为载体,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法律宣传内容,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宣传氛围,使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建立完善城市管理机制。加大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有效促进城管执法队伍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城管执法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同时,进一步完善城市目标体系、评价体系和监督问责体系,研究制定城市管理新标准,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见效。

    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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