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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共享单车投放管理相关情况说明

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共享单车投放管理相关情况说明

  • 2023年03月10日
  • 来源: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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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关于共享单车市场企业难“共享”大理市涉及问题的情况通报,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整改,2022年9月17日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大理市城市更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废止了原签订的大理市部分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项目合同》中明确的“公共区域、空间建设经营管理(人行道临时停车位、城市驿站综合智能一体化平台、含共享单车、公共助力车、共享换电、充电宝等业务)”的特许经营项目内容。2022年9月18日大理市城市更新置业有限公司与两家中标共享单车企业签订了《大理市共享单车、助力车项目服务合同解除协议》。

为进一步保证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制定大理市共享单车投放管理等相关机制,探索推进共享单车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立足城市智慧化发展新要求,以大理市城市公众出行需求、城市承载能力评估、公共交通运力、公共资源投放等实际情况为依据,在确保群众出行便利、市场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共享单车与城市公共交通深度融合发展。待共享单车投放管理等相关机制出台后,将积极推进共享单车投放运维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共享单车市场主体公平进入,提升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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