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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洱海保护生态搬迁“1806”小镇建设项目(喜洲、银桥、海东地块)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市水保备〔2021〕21号)

大理市洱海保护生态搬迁“1806”小镇建设项目(喜洲、银桥、海东地块)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市水保备〔2021〕21号)

  • 2021年11月15日
  • 来源: 大理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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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洱海保护生态搬迁“1806”小镇建设项目

(喜洲、银桥、海东地块)水土保持设施

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编号市水保备〔202121

报备申请单位

大理州洱海保护治理

有限公司

申请文号

公示网站及网址

工程验收公示网

http://www.yanshougs.com

公示起止时间

20211115日至20211210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云南兴禹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云南泰禹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水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盖章)

20211214

抄送

大理州水务局

联系人及电话

何杜娟13988535665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

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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