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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编号:市水务备〔2024〕8号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编号:市水务备〔2024〕8号

  • 2024年04月15日
  • 来源: 大理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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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市水务局备〔20248

项目

名称

大理市下关第二完全小学南教学楼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大理市太和街道,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0°12'39.57",北纬25°35'58.89"

区域

评估

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公示网站: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www.yanshougs.com

起止时间:2024327日至2024410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

建设

单位

名称:大理市下关第二完全小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60F

址:大理市太和街道

电子邮箱:54*****98@qq.com

法人代表:杨旭妹          联系电话:135*****089

授权经办人姓名:李元兵      联系电话:151*****365

证件类型及号码:532**********736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本项目属于第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11326.43免征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监察部门各执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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