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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第二(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大理市第二(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 2021年05月07日
  • 来源: 大理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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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人民政府:

《大理市第二(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大市政征补公告〔2021〕1号)收悉。本次征收涉及海东镇上登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总面积1.2964公顷,地类为农用地0.6994公顷(其中:耕地0.5755公顷,其他农用地0.1239公顷)、建设用地0.0962公顷、未利用地0.5008公顷。经上登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被征地村民大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大理市第二(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无需进行听证。

海东镇上登村委会    

2021年5月7日    

无需听证回执

(此页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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