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B0U719148/2024-00004
  • 发布机构: 大理市农业农村局

大理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大理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2024年01月18日
  • 来源: 大理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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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大理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严格按照市委法治委《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的通知》要求,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为突破口,积极宣传、依法行政,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年来,我局从做实宣传教育、加强行政执法、落实“三项制度”和抓好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

一是认真落实学习和宣传工作,加强涉农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要求系统内所有人员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在线学法、农技推广平台等网络学习平台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特别对涉农的法律法规要求了解清楚、掌握到位,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由局科教法规科牵头,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成功经验、推广成效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针对全市农业农村点多面广的实际,多次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分期分批深入到乡镇(办事处)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利用赶集、“三下乡”等村民集中的日子,进村入户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机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并在乡镇集市和重要路口粘贴种子、农药、化肥识假辨假等方面的宣传单,做到宣传不留死角。一年来,全局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共出动人员150多人,发放20种共20000多份资料,展出展板4块,现场共接待咨询1300多人次。

二是主动统筹涉农行政执法,加强部门间协调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推进简政放权,加强法治建设,提高便民服务办事效率,完成部门权责清单的梳理,公布公开有关工作,积极推进网上审批服务,年内完善政务服务工作,做到审批事项进驻大厅应进均进。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向乡镇下发权责17项。在对农资监督检查中,主动对接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社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农资打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年内共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对全市生产、销售种子、农药、化肥的企业和190个农资加盟店、个体经营户进行执法检查,行政执法立案16件,罚没资金23余万元。通过一年的努力,大理市农资市场总体趋势向好,正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全年没有发生行政执法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等情况。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事项公示、“亮证执法”等工作制度,在经济增长艰难的新形势下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第一,实施执法公示制,科学监督权利行使。一是开展了执法职责和权限公示,在大理市政府网站公示了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职权,公示我局权责清单。二是实行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规范事前公示:公示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办事依据、办理程序等;严肃事中公示:公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信息等,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推动事后公示:通过大理市政府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第二,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执法公正文明。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整个过程进行记录;二是完善执法装备配备,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目前,配备了部分执法记录仪、录像机等设备给一线执法人员,为执法全程记录提供有力的保障;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统一和规范了执法文书,明确了照片、录音、录像等证据资料的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同时,由科教法规科对日常执法文书进行审查,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四是抓好队伍建设,强化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在队伍建设中,围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建设,发挥好行政执法主体作用,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学习,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培训制度,努力化解农业农村中的社会矛盾,年内没有发生较大的农药、化肥、畜牧、兽药和宅基地、“厕所革命”等涉及农业农村领域的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

五是典型示范带动,迅速掀起农村学法用法的热潮。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评选,是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承担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带动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的重要抓手。该项工作由我局牵头,相关部门积极协助,认真组织各乡镇积极推选。通过行政村、乡镇(街道)两级公示推荐,公安、纪检、司法、法院等多家单位审核,全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认定工作已经全部完成。2023年,在去年完成62个行政村认定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评选认定48户。目前,做到了全市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户学法用法示范户,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行政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率100%的任务目标。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近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重视还不够,主要原因是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过程,但各部门多多少少都存在突出应付考评考核,而忽略长期坚持的情况;

二是农业农村领域普遍存在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主要原因是相对于城市来说,我市的农村长期处于封闭状态,农业长期处于弱势产业,大家的法治意识短期内提高有难度;

三是开展培训、宣传教育工作有难度,主要原因是投入的经费有限,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工作为例,到目前位止没有落实工作经费,评选认定结束后继续开展培训、学习等工作有难度。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我局主要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加强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的领导。根据市委法治委的要求,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站所(中心)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科教法规科,负责完成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日常工作。同时,局属各站所(中心)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日常事务,高质量完成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各项任务指标。二是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由局务会议决定审核制度。成立了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案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局班子成员为副主任委员,局相关科室和各执法单位负责人为案审委员会委员,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并邀请局法律顾问(云南谦恒律师事务所)为审查委员会顾问。同时,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自实施案件审查制度以来,我局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三是主要领导亲自参加执法执行。对涉及的重要案件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督办,2023年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执法检查农药经营使用190户,种子生产经营企业5家,肥料生产企业3家。同时,还对水产市场、农机及配件市场、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情况和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执法检查。同时,为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参加了大理人民广播电台举办的《加强农药管理,促进洱海流域农业绿色健康发展》为题目的法治在线宣讲。节目上,局长亲自上大理人民广播电台,为农民群众、农产品经营户和其他听众亲自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2024年,我局将重点完成好以下工作:

一是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切实发挥示范户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进一步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基础;

二是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法治教育工作,在进村入户发传单、贴标语的同时,鼓励组织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传统节目(白族大本曲、彝族打歌、民族调子),并以抖音、微信等短视频进行发布宣传;

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结合农业农村系统实际情况,积极发挥执法大队的主体作用,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主要推动来抓,使之成为我局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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