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B0U719148/2023-00339
  • 发布机构: 大理市农业农村局

大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大理市2023年洱海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化肥减量及“三新”集成技术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大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大理市2023年洱海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化肥减量及“三新”集成技术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 2023年11月20日
  • 来源: 大理市农业农村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大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大理市2023年洱海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化肥减量及“三新”集成技术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3〕29号)《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粮食生产和洱海流域化肥农药减量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推进我市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加快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化肥减量示范项目和水稻“三新”集成技术示范项目实施进度。我局现拟面向大理市洱海流域各乡镇(街道)辖区内从事马铃薯、油菜和蚕豆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征集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大理市2023年洱海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

1.实施地点:计划在我市大理镇、银桥镇、湾桥镇、喜洲镇、上关镇、凤仪镇、挖色镇、海东等洱海流域乡镇、街道。

2.规模及内容:建立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5000亩;对承担项目建设种植主体给予商品有机肥物化补助;选取其中有关种植主体承担有机肥应用试验3组,并给予一定的试验补助。

(二)大理市2023年化肥减量示范项目

1.实施地点:大理镇、湾桥镇、喜洲镇等等洱海流域乡镇、街道。

2.规模及内容:建立马铃薯化肥减量示范区1000亩;对承担项目建设的种植主体给予有商品有机肥物化补助;同时选取有关种植主体承担有机肥应用试验3组,并给予一定的试验补助。

(三)大理市2023年“三新”集成技术示范项目

1.实施地点:大理镇、银桥镇、湾桥镇、喜洲镇、上关镇、挖色镇、海东镇、凤仪镇等乡镇。

2.规模及内容:建立马铃薯、蚕豆、油菜作物“三新”(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集成技术示范推广1.0万亩;对承担项目建设种植主体给予微生物菌剂物化补助;同时选取种植主体承担田间肥效试验3组,并给予一定的试验补助。

二、征集对象:本着“自愿参与”原则,在大理市洱海流域内,2024年小春种植马铃薯、油菜和蚕豆的种植主体。有意愿的种植主体向大理市种植业发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实施单位审核后确定承担项目示范实施主体。对积极从事粮油生产且规模大、管理规范、绿色集成技术应用较好的经营主体优先入选,同等条件下,以提交资料的时间先后为准,额满为止。

三、补助内容:对入选的种植主体进行物化补助,承担田间试验种植主体,除有一定的物化补助外,再给予一定的试验费。

四、提交申报材料及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填写《大理市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书》(附件1),由所在乡镇(街道)农业组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2.种植户提供土地流转租用合同、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3.签订种植示范承诺书(附件2),申报种植主体为公司、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需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申报种植主体为种植大户的,由本人签名并加盖手印。

(二)其他要求。拟申报项目建设的种植主体需要在提供上述材料同时,在项目建设期间要积极配合开展土样采集、田间农事管理、施肥调查,参加培训、观摩会、现场教学等农技推广工作。

五、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1月30日24时截止。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种植主体于2023年11月30日前向大理市种植业发展中心(大理古城叶榆路57号)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及电话:张春萍0872-2670282;请将电子版附件1发至邮箱:dalizhzhk@163.com。

附件:附件1:大理市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书

      附件2:种植示范承诺书

大理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0日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