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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市民政局

大理市民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大理市民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4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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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民政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正确指导下,大理市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完善法治体系建设,强化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加强法治宣传,丰富普法内容,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一、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增强保障力度。始终把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组织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制度,真正提高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法看问题、解决困难、推动发展能力。年初,局党组专题讨论研究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具体事宜,科学谋划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将法治建设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制定印发了《大理市民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二)开展学习宣传,营造守法氛围。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研究贯彻落实省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相关文件和通知,确保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主要领导先后组织参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学习5次,在行政例会上组织10/次学习分享交流。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法治素养。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民政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坚持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必备条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例会学习内容,开展法治知识学习活动9次,组织机关内部全员性普法考试2次,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26项与日常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制定为日常学法主题并组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的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水平明显提升。三是强化民政普法重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殡葬管理、社会救助、儿童收养、社会组织管理政策法规等专题普法,结合低保核对入户、送法进社会组织、扶贫进村、洱海保护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政法规宣传;结合大理白族特色,将村规民约谱入白族大本曲,唱靓“村规民约”、唱响“绿色殡葬”。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点,解答群众疑问。加强对儿童福利院、救助站、婚姻登记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民政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其服务行为,提高其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合理需求。“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共组织开展宣传活动48场、制作展板80余块、出动宣传车辆300余辆/次,悬挂横幅2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近21万余份。

(三)依法履行职能,切实注重法治实践。一是落实“一把手”抓建责任。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重点常抓不懈,常抓常议、常抓常新。深刻理解“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做到带头学法、做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习惯。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民政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化建设。依据省州民政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牵头做好“一件事一次办”两项内容;依法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工作,完成下关街道兴盛社区滨海俊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太和街道榆华社区龙悦华府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和满江街道云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推广“一部手机办低保”、政府救助平台开展线上社会救助申办业务、采用“社银一体化”发放方式每月按时发放低保金,有效开展低保扩围工作取得较好效果;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总数为6563,其中结婚登记4543对,离婚登记1210对(省内通办结婚登记70对,离婚登记8对);殡葬改革持续深化,两个100%圆满实现,殡葬执法严格有序,全市排查出“活人墓”7座,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向未依法年检和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进行了抽查和约谈,并要求整改,共计检查社会组织45家。三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针对重大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民主集中制;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及时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争议案件处理,充分发挥其法律智库作用,确保各项工作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决策科学、办法可行、问题能解目标;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社会福利、区划地名以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风险进行审查。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处理12345”热线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网上受理办结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或委托参与出庭应诉和参与信访现场答复等。五是“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评估为契机,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和“4.15”全民安全教育日、全国救助日等主题活动;由局领导带队,到养老机构、救助机构、儿童机构进行相关普法教育;建强执法队伍,积极组织全局人员参与民政法规学习,集中组织观看庭审视频3次,组织考取行政执法证28人。六是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2023年市民政局承办的17件建议提案(人大7件,政协10件),按时办复率、同步沟通率、网上公示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100%;大理市民政局“好差评”系统上线运行至2023年底为止共计收到评价960条,其中非常满意937条,满意16,基本满意6条,非常满意率达到97.5%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要求还有差距。

(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实际问题的本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新形势下如何推进依法行政、如何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等问题研究得不够透彻。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中存在法治建设讲得多部署得多、检查得少督导得少的情况,部分同志在工作中不能较好利用法治思想开展工作,依法办事能力弱,工作动力不足。

(二)学法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学习不够,由于工作冲突导致了在学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上大打折扣,学习的力度和深度不够,出现重业务知识轻法律知识学习的情况。学法不系统,受个人文化素养和工作性质的制约,学法内容大多以民政相关法律为主,涉及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规学得不多、研得不透。

(三)行政执法还需进一步规范。还存在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严不实的情况。同时,存在执法队伍不强,执法能力不足的问题,大部分同志法律专业知识欠缺,执法能力不足。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研究贯彻落实省州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相关文件和通知,确保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

二是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党政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作用,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市民政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细化责任,抓好落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着力构建“法治大理”,努力提高民政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民政系统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学法、守法,用法律知识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和宣传。一是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并坚持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抓住普法宣传不放松。切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断提升民政普法宣传实效。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商会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解读力度。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民政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1.专题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定期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加强法治队伍人才建设,不断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升执法人员执法素养;3.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事宜落地见效;4.加强日常工作中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学习,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党内法规、民法典和民政相关法律法规;5.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实践,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思维,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6.将履行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成员述职内容。

(三)压实工作责任。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将法治建设纳统局全面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导;积极组织党政主要领导学法讲法活动,带动全局法治建设跨越式发展。

大理市民政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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