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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大理州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 2019年09月06日
  • 来源: 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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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大理州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理州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决定,全面组织实施海东开发工作。

2、负责编制海东开发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大理海东开发土地征用、收储、交易工作。

3、行使州级经济管理权限,负责项目审批、报批及项目实施的协调、服务、监督工作;授权核发建设项目“三证一书”。

4、依法对海开委国有企业实施规范管理。

5、负责大理海东开发的招商引资工作。

6、负责编制和组织海开委财政收支预决算工作;负责大理海东开发国有资产、债权和债务的管理工作。

7、负责配合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做好海开委的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

8、负责大理海东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9、负责大理海东开发区历史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开发。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规定程序,选拔、推荐、任免干部;负责海开委的人事调配及人才交流工作;履行对派驻海开委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双重管理职责,并综合协调有关工作事宜。

11、负责建立激励机制,拟定工作业绩与工资绩效挂钩的考核评价制度,并对海开委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12、承办州市委、市政府及大理州海东开发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大规模调减开发强度。按照省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我们对标对表、从严从高要求,科学定位海东开发,及时调整完善了海东新区规划及功能定位,大规模调减海东新区规划开发强度。把海东新区开发规划范围从原定规划140平方公里调减为53.89平方公里,把人口规模从25万人调减为15万人。

2.大规模实施生态绿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及省州市委、市政府实施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加快洱海东岸面山绿化的部署,我委全力聚焦补齐生态短板,作出了“绿化决胜年”和“黄土歼灭战”的部署。共实施绿化项目168个,投入生态绿化资金13.9亿元,共种植大小乔木79万株、灌木230万株、铺设草坪225万平方米、边坡绿化生态修复85万平方米,新增生态绿化面积10.23平方公里,新区90%以上黄土得以覆绿,新区生态绿化取得了重大转折。

3.全面构建健康水循环系统。我们始终把保护洱海作为海东开发的第一使命,把环保准入作为项目引进的第一防线,把环保措施作为开发建设的第一责任,将环保意识、环保理念和环保措施贯穿海东规划和开发建设全过程。在建成并投入运行具有欧盟环保排放标准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构建完整固体垃圾处理系统的基础上,依托已建成的环洱海截污干渠,全面构建起彻底阻断新区污水进入洱海的第一道防线。同步推进中水、污水、雨水等管网建设,实现生活污水全入网、全收集、全处理、全回用,构建了社会健康水循环系统。同时,引入海绵城市的理念,在海东新区规划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多个雨水花园和一批海绵城市试点,构建自然健康水循环系统。确保了不让一滴污水进入洱海,不让中水进入湿地,不让初期雨水直接进入洱海。

4.坚定转型转移绿色发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10.24”重要批示精神及省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对海东片区的新要求,我们坚决扛起洱海保护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主动服从减轻洱海负荷、减少流域开发强度,坚决产业转型升级,坚持两线作战,坚决向流域外高质量绿色转移发展。

5.切实抓好新区开发资金保障。

——强化财税征管工作。针对2018年经济下行税源减少的实际,全面排查,逐项梳理,摸清税源底数,防止漏征,做到不留死角、应收尽收、及时入库。各项目挂钩领导和挂钩部门切实加强与财税部门对接,适时将项目进度上报财税部门,确保财税部门及时统计和征管。同时,及时掌握区外企业在海东项目和区内企业在海东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到有效对接。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3亿元。全年上划、上缴、上解中央、省、州、市公共预算和基金合计2.81亿元。

——抓实筹资融资。为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在抓好财税平台建设,盘活土地资源,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同时,积极争取金融支持,千方百计破解资金瓶颈。累计筹措资金225.67亿元,其中银行信贷、企业借款、发行债券、基金等方式完成筹资融资105.35亿元;BT融资70.19亿元。2018年实现融资19.5亿元。

6.全面加强安全海东建设。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既抓发展,又抓安全,抓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任务。主要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签订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其分管的科室部门、派驻办公室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了安全生产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共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28份,《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30家,做到参与海东开发项目的生产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全覆盖。抓好重大节假日期间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节假日期间安排双领导带班,委领导带队实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在全辖区通报,重拳打击整治违规违章行为。全年共组织企业负责人、生产一线工人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5次、应急救援桌面和实际操作演练20场次,出动安全检查人员1846人次,检查车辆720车次,现场检查记录436份,提出整改意见2235条,隐患整改回复2197条,整改率达到98.3%,按程序规定约谈、责令整改、告知、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共计处罚29起。为海东开发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抓实社会维稳。建立健全常态化巡逻防控工作机制,发挥公安机关安全防范和查处打击违法犯罪的职能作用,始终保持对犯罪高压态势,共办理各类案件243件,其中立刑事案件51起,受理治安案件162件;共查办违法犯罪嫌疑人226人。强化城市规划管理综合执法,坚持每月到各项目部排查信访维稳隐患的工作制度,全年共开展排查87次,接待来访64件750人,涉及金额1224.3919万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73件,帮助827人追讨工资1827.74万元,有力维护了海东开发建设的稳定环境。

7.以人为本全力以赴抓民生。

——狠抓棚户区改造工作。对规划区内居民住房和村庄道路、广场、管网等公共设施进行集中改造,对古村、古街、古巷进行民族风格改良,对建筑房屋进行修缮和微创改造,植入与市民同质化的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服务。

——着力保障民生福祉。始终抓住城乡统筹发展,在确保失地农民市民化后的发展用地需要的同时,按照城市社区统一规划建设要求,将海东新区农贸市场、城市服务业等相关产业项目留给村集体开发,让农村集体、社区在参与城市服务中获得持续收益。累计投入资金8000多万元,实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提标和农村小学生购买“学平险”惠民政策,开展村庄规划、修建活动场所、修建村庄道路、孝老爱亲、老年人关爱、老党员老干部慰问、残疾人关爱、优秀教师奖励、优秀困难学生奖补等系列活动,坚持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明确提出教育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产业扶贫等精准脱贫措施,协调资金2000多万元,帮助贫困村建立教育扶贫助学金,建设彝族民俗博物馆,扶持成立旅游专业合作社,建设托牛所,指导开办农村电商,确保挂钩脱贫的3县4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8.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全面强化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设立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督查专员办公室,在委党组和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工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尊崇和维护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突出法治理念,密织制度笼子,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主任会议,在充分酝酿、研究讨论的基础上集体决定。成立“今日海东”杂志编辑部,建立舆情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形成了立体化、全方位、多视角的宣传格局,牢牢掌控意识形态主动权。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个性目标细化到每个部门每个职工,做到责任清,任务明。一是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和各部门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各项工作。实行州纪委监委驻海开委纪监组、州审计局海开委审计分局负责人列席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制度,凡重大决策、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大敏感问题均做到纪检监察全程参与,不断强化制度约束和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按照海开委廉政风险前移的特点,以工作岗位为点,以工作流程为线,从职责职权和办事程序入手,做到查准、查清、查全、查透,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一年来,全委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3人、科级56人、其他工作人员128人、直属企业97人、共计294人,共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890条,制定出有效防控措施1125条,做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增强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将风险点转化为安全点和放心点。三是全力保障执纪监督。在办公经费、车辆、设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纪监组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四是开设“午间廉政课堂”,每天12点至14点播放《巡视利剑》、《打铁还需自身硬》等17部廉政教育片,并在《今日海东》双月刊、今日海东329微信公众号、大理日报社和大理电视台设党建、党风廉政宣传专题专版。

——选人用人严格把关。按照党章规定的好干部条件、新时期好干部五条标准、“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结合干部管理权在市委的实际,在向市委提名推荐前,充分征求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意见,坚持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再行上报。在市委书记碰头会上实事求是汇报提名干部情况,同时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干部考察各项工作,确保精确科学选人用人。全年共配合州委、市委组织部选拔任用干部2名。

——抓实队伍及作风建设。全委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创新工作方式,在精准招商、保障资金需求、经济运行、项目工作、资金监督、土地转供、对外宣传等方面持续用力,营造了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全年办结行政审批事项6561件、平均每个工作日办结27件,颁发工程规划许可证45个,颁发工程施工许可证38个,完成招投标项目82个、结算审计项目125个,已按省、州、市相关文件要求停止了前置审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态环保理念、普法用法、平安大理、洱海保护、创建文明城市等新闻宣传报道70多场次,向州市报送反映海东开发建设各方情况政务信息30余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州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包含内设科室局10个,派驻单位3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国土规划建设科、招商引资科、政策法规宣传科、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分局、项目审批及环保科、综合执法局、总工办、州、市派驻办公室36个)

2.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3.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园林绿化服务管理中心

4.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山地人文生态研究中心

5.土地征用收储交易中心

6.新闻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州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该编制为地方编制不在决算编制范围)(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83,921.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921.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比上年减收32,794.67万元,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省州市对洱海保护的相关要求,海东开发全面停止建设,财政收入大幅下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87,884.47万元,比上年减支42,97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8.97万元,占总支出的1.27%;项目支出86,765.49万元,占总支出的98.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减支主要原因是:受全面停建影响收入大幅下滑后压缩各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8.97万元。上年减支69.7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765.49万元。较上年减少支出42,908.36万元,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省州市对洱海保护的相关要求,海东开发全面停止建设影响,部分项目投入减少。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150万元,征地拆迁补偿支出29580万元,失地农民保障资金及基本养老风险金1852万元,地质灾害防治支出1242.8万元,海东新城供水工程配套补助资金支出1057万元,海东镇城乡社会事务支出667.71万元,园林绿化项目建设与管护支出20260万元,中小学校建设支出8370万元,保障房建设支出3336.68万元,海东山地新城文化景观支出1000万元,祖灵堂建设支出800万元,海东新城环境清洁及公厕建设支出727万元,中小企业发展支出2572万元,健康水循环系统支出200万元,新区规划编制支出1224万元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08.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81%。比上年减支8,441.57万元,主要原因是受10月海东开发全面停建影响,部分项目压减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70.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主要反映机关各科室局的基本支出、海开委法治、信访支出、项目审批中心的基本支出、项目审批、项目策划储备、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州、市审计局派驻海开委分局的业务支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基本支出及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支出、招商引资科基本支出及招商引资专项经费支出、党务、纪检及四群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87.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海东新区交通智能化系统建设经费及治安工作专项经费支出、辅警工资支出;

5.教育(类)支出5,401.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4%。主要用于海东新区中小学项目建设专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新闻中心、山地人文生态研究中心基本支出、海东镇群众文化支出、海东对外宣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海东镇辖区内老年人慰问及居民养老保险金补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30.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海东新城健康水循环项目支出及洱海保护生态修复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736.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73%。主要用于园林绿化中心的基本支出及项目前期费用支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735.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9%。主要用于扶贫及海东上河中河防洪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海东新区交通运营补助;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67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主要反映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8.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国土分局及土地征用收储交易中心基本支出及土地规划与管理、土地资源管护经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23万元,完成预算的50.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75万元,完成预算的87.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完成预算的20.3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进一步严控公务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33万元,下降31.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75万元,下降19.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8万元,下降55.4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进一步严控公务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5万元,占77.84%;公务接待费支出4.48万元,占22.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7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公车改革保留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所属6个预算单位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州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6.6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支25.3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各项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理州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11,709.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098.82万元,固定资产690.96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58,246.95,无形资产7,672.76万元,(减)累计摊销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72.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4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如下:2018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我部门2018年纳入财政绩效目标管理的主要项目有3个,分别为:1.大理海东新区少艺校(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于2014年12月开始建设,目前已完成建设,进入结算阶段,2018年实际支付3019万元;2.祖灵堂建设项目2014年开始建设,目前已完工并组织竣工验收,2018年实际支付831万元;3.海东秀北山山地森林公园建设项目于2017年开始建设,目前已完工通过初步验收,2018年实际支付5280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大理海东新区少艺校(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项目验收,绩效指标良好;2.祖灵堂建设项目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项目验收,绩效指标良好;3.海东秀北山山地森林公园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通过初步验收,各项指标均达到目标要求,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及社会的高度评价,有效消除了该地块的地质灾害隐患,大幅改善了周边环境,达到预定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根据中央、省、州、市绩效目标管理规定,严格按照项目绩效编制、审核、目标下达、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等相关程序对项目进行动态监督与管理。对项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建设中各项工程的质量及进度。严格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运用高效可靠,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汇总分析,保证了项目资金使用的科学性、高效性、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通过项目的实施,我委辖区新区生态绿化及相关配套得到了进一步完善,绿化面积大幅提升。

(四)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支出主要用于保工资、保运转支出,保重点项目支出,确保部门年度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经市政府综合考核,我部门2018年综合考评为优秀。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填列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填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列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黄土歼灭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及省州市委、市政府实施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加快洱海东岸面山绿化的部署,我委全力聚焦补齐生态短板,作出了“绿化决胜年”和“黄土歼灭战”的部署,全委动员、全区行动,抓住5—7月云南省最佳植树造林绿化节令,对新区原已批准建设的面海项目,一律停工。面海项目按照“先绿化、后建设”,其他开发项目按照“边绿化、边建设”要求,全面推进生态绿化建设。

监督索引号53290101743901111

大理州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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