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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 2019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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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成立于2011年6月,为挂靠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责及工作如下:

1.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2.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3.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管理,指导协调政务服务中心各项业务工作和市级部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监督各进驻窗口开展服务工作。

4.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的统计、整理分析,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5.负责全市政务服务系统考核、评价、评先评优工作。

6.负责全市“12345专线”和公共服务在线咨询的运行和管理。

7.负责市政府“大理市在线”政务微博、微信等政民互动平台的运行和管理。

8.配合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做好大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落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不断完善运行机制。

9.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服务的运行和管理。

10.负责对进入交易中心的市场主体进行监督和管理。

11.负责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12.负责投资项目三级联动集中审批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相关投诉和举报,协助调查并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13.负责指导全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对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进行监督和管理。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结合实施“基层党建提升年”,扎实抓好“七项行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建立政府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

3.继续做好行政审批平台管理工作。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

5.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

6.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

7.实施好政务服务标准化项目;

8.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9.强化大楼管理服务职能;

10.推进相关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629.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9.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12.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社会保障费用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78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7.25万元,占总支出的34.65%;项目支出1,164.16万元,占总支出的65.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1206.0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列支政务服务大楼土地划拨款1095.21万元;二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会保障费用增加及政务服务大楼使用年限增加,很多设施设备损毁严重,维修和管理费用增大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7.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会保障费用增加及政务服务大楼使用年限增加,很多设施设备损毁严重,维修和管理费用增大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4.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64.1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列支政务服务大楼土地划拨款1095.21万元(2014年市财政拨入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大楼的征地款1095.21万元。该笔款项已按要求支付,但由于政务服务大楼的相关证件还在办理过程中,且产权是否归属我局不明确,该笔款项无法记入无形资产账,款项在账务上无法列支,一直反应在“其他应收款”,截至目前土地证还办理,因长时间放在往来款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经咨询相关部门及我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完善支出相关凭证后将土地划拨款先列支,但赞不入无形资产);二是政务服务大楼物业管理费支出38.08万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大楼的保洁及绿化带日常维护工作;三是政务服务大楼保安服务费支出30.87万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大楼安保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5.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47%。与上年相比,增加115.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会保障费用增加及政务服务大楼使用年限增加,很多设施设备损毁严重,维修和管理费用增大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5.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预算的26.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预算的69.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完成预算的5.0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决算数比预算数相应减少;二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及省、州、市党委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接待费决算数比预算数相应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18万元,下降10.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0.21万元,下降13.12%;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03万元,增长13.1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次数减少;二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及省、州、市党委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占87.29%;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占12.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运行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1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务服务大楼使用年限增加,很多设施设备损毁严重,维修和管理费用增大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258.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59万元,固定资产179.23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元万,无形资产0.00万元,(减)累计摊销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80.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0项,账面原值12.51万元;实现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94万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如下:2018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我部门2018年项目支出有3项,分别为:

1.政务服务大楼土地划拨款1095.2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政务服务大楼的土地划拨款;

2.政务服务大楼物业管理费38.08万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大楼的保洁及绿化带日常维护工作;

3.政务服务大楼保安服务费30.87万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大楼安保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政务服务大楼土地划拨款款项目:通过项目实施,为办事群众提供办事场所,使政务服务工作真正做到务实、高效、便民、利民,已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及市级考核评价都为优。

2.政务服务大楼物业管理费项目: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政务服务大楼干净、整洁,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确保了政务服务进驻部门的工作有序开展,同时提升了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已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及市级考核评价都为优。

3.政务服务大楼保安服务费项目: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大楼进驻部门干部职工及外来办事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已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及市级考核评价都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我局各项项目支出都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管理办法、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及资金审批程序管理,遵循先预算后审批支付原则,保证项目资金合理有效使用。通过项目的顺利实施,为进驻部门和办事群众提供了干净、整洁、安全的办事环境,项目产生了较高的经济、社会效益,较大的提升了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已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但由于项目因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公开面向社会招标,存在因招标价格低导致物管保安公司招聘部分人员业务素质比较低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巡查力度,切实做好项目监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产生最大效益。

(四)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我局2018年财务收支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物业管理费及保安服务费等都均用于保工资、保运转支出,确保年度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绩效实施效果明显,已达到预期目标,2018年我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同时市级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评为良好等次。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填列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填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列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财政拨款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含追加预算)部分执行但尚未执行完毕,或因故未执行,现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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