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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大理市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根据《大理州财政局关于大理市本级2017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大财监〔2018〕23号)要求,对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大理市人民法院预算总收入2594.6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7年大理市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收入2594.66万元,全部为本年收入。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94.66万元(本级财力1978.66万元,执法办案补助28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336.00万元)。预算总收入较上年预算增加952.48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2017年上划为省级预算单位,2017年预算安排执法办案补助28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336.00万元。而以往年度均没有非税返还。

2017年大理市人民法院预算总支出2594.66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97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0.66万元,占总支出的64.77%,项目支出298.00万元,占总支出的11.49%),执法办案补助280.00万元,占总支出的10.79%,收费成本性补偿336.00万元,占总支出的12.9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支出,主要反映大理市人民法院为办案产生和各项业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大理市人民法院离退休人员的公用支出。预算总支出较上年预算增加952.48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2017年上划为省级预算单位,2017年预算安排执法办案补助28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336.00万元。而以往年度均没有非税返还。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大理市人民法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680.6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02.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1.24万元,包括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6.63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预算增加了345.17万元,增长21.0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人员上划增加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其他交通费用104.00万元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9.4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人员上划后减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7.61万元,乡镇人员岗位补贴6.84万元及自治州津贴164.40万元。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162.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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