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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理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大理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4年01月23日
  • 来源: 大理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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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1日至8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9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责任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全面认领问题。坚持把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彻底扭转在履职尽责、工作落实和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二)聚焦问题、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院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细化整改落实工作。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及时分析研究、梳理归类,成立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和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一个问题、一个部门、一名责任领导、一抓到底”的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做到分类施策、精准发力,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

(三)标本兼治、巩固成效,形成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与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高效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强化整改联动,针对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筑牢政治根基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全院例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的第一项会议内容,党组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为推进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政治保障。二是聚焦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中央和省州市委重要会议精神、上级法院重要会议精神以及领导要求,及时组织干警进行传达学习,研究本院落实措施。三是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强化党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加强对全院党的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的领导,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委、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四是在学习借鉴先进法院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形成奋勇争先、提振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要求,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到实处。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司法建议工作,认真组织审判业务部门学习规范制发司法建议相关规定,对相关单位进行跟踪回访,督促做好司法建议的回复、采纳、落实,确保司法建议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队伍管理,制定《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认真组织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扩大参审面,逐步实现均衡参审。

3.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大理市人民法院深化分案机制改革工作方案(试行)》,以案件类型(案由)为主要分案依据,实现类案专审,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二是深化案件繁简分流,研究制定《大理市人民法院关于积极使用小额诉讼程序推进案件办理的实施意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三是严格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结合“提质增效创一流”活动目标任务,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和审管办“双龙头”作用,加强审判管理,严格审限变更,实时分析审判数据,促进质效提升。四是进一步完善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机制,强化对调解平台的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诉前调解、人民调解的知晓度和认可度。五是优化资源配置,把年轻精干力量充实到执行部门,提高办案速度。定期组织召开执行工作会议,强化督导问效,认真研究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持续优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暨“标准化集约执行工作模式”,与银行进行“法拍贷”业务合作,多措并举,综合发力,切实解决司法网络拍卖竞买人的“融资”难题。六是实行发改案件研讨、评查制度。定期召开发改案件研讨会,加大对案件的分析研判,强化发改案件评查,并形成指导意见。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全面从严治院治警

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分工,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廉政谈话,铸牢干警廉洁司法意识。二是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廉政教育和风险排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引导全体干警正确认识岗位风险。加强对涉及人、财、物等重点岗位的监督和管理,认真审核2023年度《廉政风险防控表》,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三是强化对干警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抓预防,通过谈心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持续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以通报督导检查结果、进行谈话提醒等多种方式督促整改,切实增强干警转变作风、提升效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树牢司法为民理念,提升司法服务质量

一是完善实质化解涉诉信访机制,落实领导“包案制”,院领导带头下访、接访。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带头接待信访群众,用通俗易懂语言释法明理。二是制定《大理市人民法院诉讼费执行案款刑事案款清理整改工作方案》,对2017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的诉讼费缓减免、收取、退付及缴库等进行清理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对诉讼费案款的管理,严格执行“一案一账号”管理制度,做到一月一对账,确保案款相符、款账相符。三是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落实,加强对官方网站、微博平台以及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和运维,及时发布审执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对开庭公告、交通指南、诉讼指南、办事流程等栏目内容进行更新,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四是对现有诉讼服务中心进行优化改造,增设群众诉求服务站和信访接待室,专门负责解决群众诉求和信访接待工作,同时对业务办理窗口进行优化整合,配置相应标识,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3.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加强风险防范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票据印章的管理,加强支出事前申请控制、支出审核审批控制以及支付业务控制。二是制定《大理市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采购管理。三是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制度,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对财务报销相关制度的学习,提高财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及时清退违规发放费用。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聚焦履职尽责,破解责任“弱化”问题

一是党总支定期制定发展培养计划,指导并督促各党支部、党小组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动员、考察及培养工作,严把发展党员各个时间节点,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按照规定发展党员。高度重视对年轻团员、年轻干警的关心、培养和教育,2023年11月7日,市法院召开青年干警座谈会,班子成员主动加强与年轻党员干警、团员干警的交心谈心,对有入党意愿的团员,及时组织开展党员发展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规范制作党费收缴台账,持续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三是规范党员评分管理,组织本院全体党员干警对党员积分自评及互评情况开展自检自查,各党支部均完成党员积分自评、互评及终评工作。四是加强对党员干警的教育引导,强化党建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加强对各个党支部开展智慧党建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五是及时掌握工作岗位与党组织关系分离的干警情况,形成聘用制人员党员信息管理台账。对工作岗位在市法院但党组织关系不在本单位的干警进行思想动员,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至市法院,并安排专人负责党组织关系转入接收工作,确保不漏一人。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破解标准“软化”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制度,做实做足会前准备,确保谈心谈话全覆盖、无遗漏,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谈心谈话记录的审核把关,避免谈心谈话走过程,流于形式。二是加强对组织生活会的安排部署,完善党总支委员列席制度,确保组织生活会流程规范、取得实效。

3.优化党建职能,强化队伍自身建设

一是结合“学英模创一流学习宣传活动”,通过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形式,扎实开展英模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求真务实、担当作为、公正司法、服务人民的优良作风。二是制定完善纪律作风考核机制,由政治部定期、不定期开展工作纪律检查,并结合检查情况,做好定期通报。三是通过落实院庭长“阅核”案件制度,加强与上级法院法官的请示汇报,常态化开展发改案件评查等方式,强化类案裁判指引,严格差错案件责任倒查。强化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统一裁判标准,规范裁判文书样式,规范案件审理活动,提升案件审判质效。

4.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切实发挥阵地堡垒作用

严格执行《大理市人民法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中共大理市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大理市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会议程序,做好上会材料的审核把关。

(四)关于“对巡视巡察、审计等指出问题整改不力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院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自上而下强化责任落实,针对巡察整改关键问题、难点问题,层层压实责任,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以严查严处倒逼整改责任落实。二是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法院重点工作共同谋划、一体推进,通过抓实巡察整改工作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三是紧盯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跟踪问效,重点分析、各个击破,举一反三提升整改长效,杜绝类似问题的反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抓牢整改后续工作。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二是着力构建常态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把抓整改落实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由点及面,以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切实将整改效果体现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上来。三是强化督促检查、责任落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对不落实整改要求的人和事严肃查处,坚决确保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2-2315395;联系地址:大理市苍山东路243号;电子邮箱dlsrmfyzzc@163.com。

中共大理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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