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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推进会召开

大理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推进会召开

  • 2021年10月14日
  • 来源:大理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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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我市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总结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

市委副书记茶向金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周志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长期以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广泛动员各族群众,调动各方力量,聚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全方位推动基层党建、脱贫攻坚、洱海保护、文化旅游、乡村振兴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有机融合,奋力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021年,大理市顺利通过省级考核组现场验收,为下一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实践活动,是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四个“与共”共同体理念、增强“五个认同”的有力抓手。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在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基础上趁势而上、顺势而为,咬定目标、下定决心,加快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上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具体工作方案,列出任务图、时间表,实行挂图作战。要坚持目标导向,认真对照学习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相关测评指标,严格落实、精准创建;既要注重面上的工作推动,做好现有民族团结示范点的巩固提升工作,也要做好点位上的突破,打造一批新的示范典型,让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突出重点、形成亮点;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与当前洱海保护治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相关工作的统筹推动,抓好各级各方面关系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督查指导工作,深入基层开展培训指导,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强化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相关工作落地落实。

会上,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相关领导总结我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推进情况,并对下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作安排部署;市检察院、银桥镇、市少艺校、银苍社区分别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机关、进乡镇、进学校、进社区作经验交流发言;大理镇、市工信局、市教体局、市文旅局主要负责人代表市创建单位向市委、市政府递交《大理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责任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庚明,市政协副主席杨晓涛出席会议。

记者张益秋杨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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