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市水务备〔2021〕32号
| 项目 名称 |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理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 建设 地点 | 建设地点:大理市下关镇兴盛路以西 地理坐标:东经100.224217°,北纬25.6179549°。 |
| 区域 评估 情况 | 开发区名称:无 |
|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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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 公示网站: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www.yanshougs.com) |
| 起止时间: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17日 | |
|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公示期无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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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 建设 单位 | 名称:华能港灯大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006682895299 | |
| 地址:大理市 电子信箱:13988899187@139.com | |
| 法人代表:童强 联系电话:13330490139 | |
| 授权经办人姓名:刘子靖 联系电话:13988899187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5332*********2032 | |
| 生产 建设 项目 承诺 内容 |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2816.8元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大理市水务局 年 月 日 |
备注 :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共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三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