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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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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1年度

一、总体情况

(一)围绕法治政府推进公开。我局将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一是党政办公室严格执行“五公开”工作要求,学习“五公开”文件要求,在拟制公文时,明确“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不公开”等公开属性。二是我局报请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办公会议审议的重大议题,均向社会及各单位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商务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发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修正)等文件精神和大理市人民政府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安排大理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04月29日再次公开征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大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公开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三是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按要求公开答复全文。四是按要求公开“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和保留车辆使用情况。

(二)围绕重点领域推进公开。按照省、州、市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一是所有工程项目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八项规定》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管理办法》,自始至终严格落实六个制度,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所有工程项目招标情况均在相关网站上公开。二是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围绕稳定市场加强政策解读。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利益相对人权益关系民生福祉事宜,解读好政策规定工程建设等重大决策。一是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在进行我市出租车实施意见和网约车实施细则修订过程中,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规定同步起草和修订解读材料。二是抓好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2021年03月16日公开面向社会公示关于取得资质认定证书并与交通运输部门联网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公示、2021年05月26日公开面向社会公示弥渡至昌宁高速公路(大理市境内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2021年10月08日公开面向社会公示大理市南片区绕城高速快速交通系统项目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四)围绕社会舆情做好回复。一是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关注因行业改革、经济下行影响、交通出行方式变化、动车开通后等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影响,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二是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我局共排查调解处理各项纠纷、矛盾8起,接待群众来访约50人次,电话来访80起,办理云南省信访系统信访件30件,处理“一部手机游云南”信访投诉件15912345”市民热线113件、“12328”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热线1件、大理市在线政务微博7件、市委网信办舆情交办单9件、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交办旅游投诉案件17件,所有信访件均按期办结,办结率、反馈率均达100%全局信访工作开展扎实有序。

(五)优化行政审批事项。2021年全面落实“放管服”政策,精简审批提升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实现综合接件和出件。按照“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审批服务要求,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含运政事项)于11月24日全部进驻政务大厅。二是推广使用政务平台。进一步修改完善权责清单,政务平台本地化要素,修改各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完善事项二维码,确保政务服务要素准确,方便群众知晓事项所需材料及流程等。三是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及时报送至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多措并举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共悬挂标语3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进行政策宣讲、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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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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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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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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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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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其他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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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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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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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但与市委、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继续加大政务公开的推进工作,狠抓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二是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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