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级各类学校,局机关: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贯彻落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通知》精神,根据省级、州级事项清单,结合大理市实际,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现将《大理市2024年进中小学校市级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清单管理和审批备案制度
严格按照清单所列事项、实施内容及方式(详见附件2),加强统筹协调,有序、规范实施进中小学校的市级事项。严格落实社会事务进校园“清单管理”的审批备案要求。清单外事项不得进入中小学校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规定需要进入中小学校实施的新增事项,由市教育体育局根据上级要求布置。
二、规范实施进中小学校事项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安全有序组织实施进校园事项,根据进校园事项内容和性质特点,统筹安排面向不同类型学校、学段、年级、群体开展的活动,因地制宜,丰富活动形式,推动进校园事项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有机融合,尽量与课后服务统筹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中小学校长要对进学校事项进行全面、全程、全员规范管理,与实施事项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各中小学校要加强与牵头实施部门的沟通协作,认真研究活动开展形式,严控活动范围和时长,避免过度“留痕”和“指尖负担”,提升活动质效;要严防商业利益、商业广告和商业行为变相入侵校园,严禁向中小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切实减轻师生非教育教学活动负担。
三、完善监督和质效评价机制
健全完善监督和评价机制,加强对进中小学校实施事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师生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增加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的投诉、举报、反映,进行严肃查处和追责。各中小学校要对进中小学校实施事项的成效进行总结评价,分析存在问题,按照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要求,向市教育体育局提出改进意见,对事项清单进行优化完善。
四、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各级各类学校、各科室要巩固提升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成效,从认识上、源头上、行动上治理和规范进中小学校事项。要结合义务教育“双减”政策措施的落实,合理安排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关心关爱教师,科学评价教师,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
各级各类学校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市教育体育局反映。
附件1-2:大理市2024年进中小学校市级事项清单、事项实施部门、内容及方式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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