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列表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大理州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简报(第52期)

  • 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1日
  • 来源: 大理州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大理州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进展情况通报(三十一)

5月11日,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州转办第三十二批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3件,均涉及大理市。按污染类型分类,涉及噪音2件、大气1件、土壤1件,其中1件同时涉及大气和噪音。州政府第一时间将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转办我州的第三十二批3件生态环境问题全部交由大理市和州级有关部门进行办理。

截至5月11日,共收到转办件352件,涉及12个县(市)和1家州级单位,大理市191件、祥云县45件、鹤庆县23件、弥渡县14件、漾濞县14件、宾川县13件、云龙县12件、永平县10件、巍山县9件、洱源县9件、南涧县8件、剑川县3件、州本级1件。从转办件数量看,大理市、祥云县、鹤庆县居全州前三位,占比分别为54.3%、12.8%、6.5%。全州转办件涉及的污染类型以生态、大气、其他污染为主,其中生态100件、大气90件、其他污染81件、噪音58件、水44件、土壤22件、辐射3件、6件同时涉及大气水和噪音、2件同时涉及大气水和生态、2件同时涉及大气噪音和生态、2件同时涉及大气水和其他污染、1件同时涉及生态水和土壤、1件同时涉及大气噪音和土壤、1件同时涉及大气水和土壤、1件同时涉及大气噪音和辐射、1件同时涉及水土壤和其他污染、1件同时涉及大气生态和其他污染、1件同时涉及水噪音和土壤、1件同时涉及大气水噪音和其他污染、1件同时涉及大气水生态和土壤,其中28件同时涉及大气和噪音、14件同时涉及大气和水、6件同时涉及生态和大气、5件同时涉及水和生态、4件同时涉及水和土壤、3件同时涉及生态和土壤、2件同时涉及大气和土壤、2件同时涉及生态和其他污染、1件同时涉及大气和生态、1件同时涉及大气和其他污染、1件同时涉及生态和噪音。现已办结199件,阶段性办结56件,其中责令整改207家,立案处罚21家,罚款52.3052万元,约谈60人,问责9人,其他按相关要求积极推进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